【财讯】非法出版期刊过千期涉案1.2亿元 维普案背后论文生意
表慧qq空间晒版的电子期刊。
年12月14日,修水县法院因违法经营罪对蔡晓伟作出了4年6个月的判决。 回答者的提供图
重庆维普信息企业。 新京报记者王倩摄
年1月,全国“扫黄打非”事务所发表的上年度10大事件中,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同时选出了学术杂志欺诈事件。
据当地警察通报,以此为突破口,警察没收了假期刊发行流程的黑色产业链,在江西、重庆、北京、河北逮捕了8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非法经营金额1.2亿余元,假学术杂志非法占领点3处。
“省市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多次去修水分解事件,最终将普通线索变成了全国的大事件。 ”。 这个大事件是指蔡晓伟等7人涉嫌非法经营的事件。
一审判决认为,法院在蔡晓伟等7人与重庆维普信息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维普企业”)合作的过程中,挪用连续型电子期刊的名称、刊号,擅自出版、印刷成为纸期刊,邮寄给作者,领取版块。
年6月18日,九江市中院作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中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况,取消了一审判决,送回再审。
在国家级信息出版研究机构工作的人表示:“威普网涉嫌外包,在相关管理条例中,出版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机构或个人转让、出租、销售连续出版物号码。 但是,出版管理条例的处罚对象是出版单位,民营企业是受托人,本案需要上升到刑事犯罪进行探讨。 ”。
论文生意
46岁的蔡晓伟是重庆市环境科学院的干部。 他在自学网络。 2008年前后,蔡晓伟偶然知道维普企业想开发查重软件。 他亲自推荐那个开发。
35岁的胡静第一个在淘宝收费。 为了商业合作,他认识了蔡晓伟。 两人384万元,蔡晓伟负责算法,胡静拿出技术,成功开发了复检软件。
之后,两人利用技术进入了威普企业的子企业重庆泛语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泛语企业”)。 工商资料显示,泛语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威普企业占85%,蔡、胡各占5%。
维普企业的前身是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重庆支部数据库研究中心。 2000年威普在线,第二年获得了连续性电子出版物的出版许可。 维普网已经成为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并列的中文报纸服务提供商,也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文献服务网站。
根据维普网公布的网络出版许可证,维普企业的业务范围是“正式出版的期刊网络分发”,根据其营业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包括“中文科学技术期刊数据库(全文版)自然科学”等40个
根据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蔡晓伟在利用查重软件检查论文的过程中,发现维普提供的基础数据库不完整,有了面向作者征稿的想法。
多位出版业界人士向新京报记者解释说,从公开新闻来看,威普无权自己征稿。 “能否自己定稿,取决于有关部门的许可范围。 严格来说,威普的电子杂志是文献摘录的刊物,只能刊登该数据库内的现有复印件。 ”。
但是,威普的相关人员认为他们有权自己征稿。 2001年拿到刊号后,征稿没有公开的理由是编辑和原稿来源不足。 接近蔡晓伟的人说,负责电子期刊业务的泛语企业只有7人有资格。
另外,与纸质期刊相比,现在在评价职务时,有些省不同意电子期刊。
但是蔡晓伟认为普通纸期刊发行新闻稿的周期很长,页数有限,职务论文对市场的诉求很大,报纸远远不能令人满意。 但是,电子期刊出版得很快,发表要求并不那么严格。
清华大学沈阳教授去年发表的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学术杂志每年只能发表248万篇论文,背负论文发表指标的人数达到1180万人。 沈阳还说,这1180万人面临的现实是,无论是论文自己写的,还是抄的,还是买的,都可能面临昂贵的版面费,或者没有正式渠道。 因此,付钱向论文代理人求助,在正规或违法的期刊上发表了。
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 对下游市场来说,发表论文评价职务是普遍的方法。 但是,有学术能力的人不多。 于是产生了中游的论文代理企业。
年7月,胡静、蔡晓伟成立了重庆吉考科技企业(以下简称“吉考企业”),与维普签订协议,作为征稿的合作者,购买了9本电子期刊,合作期限为3年。
根据新京报记者得到的资料,蔡晓伟因为刚开始的稿子很少,所以他们免费给代理商发送布局。 如果还不够的话,他们会在网上找复印件收集一期。 一开始一直是赤字。 为了征集越来越多的稿子,他分包了手头的期刊。
黄治飞是贵州人,据财新报道,他第一次看到蔡晓伟,在长江游船上。 他解释了期刊领域的运营模式,说:“重要的是征稿才能受益。” 两个人一拍即合。
年10月,蔡晓伟将《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医药卫生》分包给黄治飞。 据维普网报道,是国家级医学电子学术杂志,发行周期为月刊。 据该期刊封面报道,“医药卫生”用大写字母放在明显的位置,其真正的名字“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用小写字母放在不显眼的位置。 不仔细看的话,容易认为这是纸质期刊。
这一年,威普出版的连续性电子期刊也纳入了该企业的“新闻转型示范服务平台”,受到重庆市文化委员会的重视。 一份政府文件指出,这个平台被纳入重庆市数字出版的快速发展项目库,在专业资金点得到支持。
年2月,黄治飞在重庆租了民房,注册了重庆纵向区域文化媒体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纵向区域企业”),让刚大学毕业的侄女钟慧担任“主编”,招聘员工。 但事实上,企业员工没有正式的工作资格。
据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黄治飞在“部”设置了固定电话,企业员工通过电话联系征稿,或迅速发展下一级代理,由代理征稿。
蔡晓伟回忆说,招募越来越多的稿件是为了补充检查数据库,增加复检次数带来的利益。 之后,我们发现作者领取版原料的利润更高。
根据新京报记者得到的资料,维普企业法人代表向其霖索取一般论文作者和应聘者的服务费,每篇论文每面30-40元。 据接近蔡晓伟的人透露,吉考企业向作者和下级代理商收取100元到200元。
分层代理权不仅扩大了电子期刊的推广,而且大幅增加了投稿数。 据上述接近蔡晓伟的人透露,吉考企业每月可制作1800多版,单本集成,印刷赠送给作者。 “根据每年一次的统计,吉考一年发表的论文大约有10万篇。 这个数字很可怕,所以把出版量削减了一半。 ”。
“部”
修水县人郭周文是淘宝店主,指导和编纂他店铺的主营论文。 他没有工作资格,购买者要求在杂志期刊上发表论文时,他可以根据通知书对持有ps印章的杂志社用的原稿通知书进行职务评定。
买家确认收到后,郭周文每张可以存入几百元至千元的收入。 但是,有些人需要论文杂志的截图。 看看纸质杂志。 遇到这种情况,他会联系高级代理。
根据新京报记者得到的资料,郭周文说,年上半年,他大学同学钟慧在班里发了论文发表的广告,他增加了钟慧qq的朋友。 钟慧告诉郭周文,她现在是威普企业“全文版:医药卫生”部的主编。
根据新京报记者得到的资料,钟慧说,截至去年2月,她向郭周文发行了11份稿子通知书,分别收取了200元到500元的不同费用。 发表成功后,她给作者邮寄了纸质期刊。
钟慧表示,无论是从下级代理那里收到的原稿,还是她自己征集的原稿,第一关都先进行了调查,重复率高的情况下重写原稿直到合格。 初审通过的稿件满300面,她与吉考企业取得联系统一排版。
根据新京报记者得到的资料,去年6月,吉考企业成立了排版部,由甘雨负责。 甘雨,制作版本后,他发给泛语企业的张某,让张某知道写了意见。 定稿后,张某把这些论文传给了温布网,甘雨把电子书送到了印刷厂。
张先生说,由于人员有限,论文的学术专家不能审查,也不能审查,只审查论文的形式(包括样式、语句、错字等)。
甘雨告诉新京报记者,要杀死泛语的每期3~5篇原稿。 “包括印刷厂也需要威普的授权委托。 否则,就不给我们印刷了。 ”。
张某对新京报记者说,以前,征稿合作者确实有印刷纸刊的情况,样刊也会寄给泛语企业几本。 "后来不要了,快停了. "
甘雨说,印刷纸板是为了给作者评价作用。 吉考企业主管发行的杨细亚说:“没有实物,论文作者不会给我们所有的版面费。”
根据一份wipe企业发行的文件,在连续电子期刊中,许多作者要求提供纸质版,因此企业根据指控印刷纸质版,缩短出版周期,增加发行期限。
杨细亚表示,纸质版是按需印刷的,只发给论文作者,每人最多两本。 吉考企业还雕刻了公章,盖上原稿通知书和自制的荣誉证书,一起邮寄给作者。
郭周文经常在网站上做广告。 据广告新闻报道,他声称企业在南京,发表论文5万多篇,70%是核心期刊,团队有30多名兼职各学科。 被吸引的顾客通常支付数百~千元的面值。
实际上,郭周文挪用了其他企业的营业执照、ps假授权书、部照。 他在叔叔家装了四台电脑。 队伍除了他,只有两个表妹和朋友。
根据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从去年开始,《疑难杂症》杂志社经常接受咨询,作者用原稿收到通知,询问什么时候能发出新闻。 有人发现这本杂志造假后,《疑难杂症》将郭周文发表的广告通报相关部门,线索被转移到全国“扫黄打非”处理。
指示向下楼传播,年2月8日,修水县警方受理了此案。 郭周文,钟慧被警察抓住了。 据官方通报,郭周文、钟慧谎报学术杂志欺诈事件,被称为江西九江“1.10”项目,是公安部、全国“扫黄打非”负责要点的事件。
据官方通报,郭周文、钟慧等非法交易177件,非法利润30馀万元。 但是,去年5月19日,修水县检察院对郭周文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同日,钟慧因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随着钟慧被逮捕,吉考企业和纵向企业的主要员工也被修水县警方跨省带走。 年4月13日,杨细亚被警察控制,从重庆护送到修水。 后来蔡晓伟,甘雨,黄治飞,胡静。 与吉考企业合作的印刷厂胡希月也接到江西警察的电话,协助当地去调查,但被拒绝了,不久发现自己被列为网上逃犯。
行政处罚
根据起诉书,钟慧、黄治飞首先因欺诈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后修水检察以违法经营罪由蔡晓伟等7人起诉共同犯罪。
根据起诉书,去年10月以来,被告蔡晓伟以吉考企业的名义与维普企业签订了合作协定,与胡静等人合作征集维普名义的9种连续性电子期刊,以私设部、假维普的名义,擅自出版,印刷在纸张期刊上,邮寄给作者,征收版面费,
在修水检察方面看来,印刷电子期刊是违法的出版行为。 根据起诉书,7名被告人非法出版期刊超过1000余期,收到版面费、排版费、印刷费5299万余元。 胡希月非法印刷了22万本上述期刊。
年10月18日,蔡晓伟等7人被指控非法经营案件,在修水县法院一审开庭。
小学老师林清(化名)是辩护方出庭的证人之一。 她在法庭上说,由于年前后需要评定专业技术等级,所以想在期刊上发表论文。 打电话给维普科尔,通过与“”对接,她发表了复印件,支付了300元的版元代。
“‘’给我邮寄了一份纸质刊物。 我交给学校审查组,征得同意后得分。 ”。 林清告诉新京报记者。 “我不认为蔡晓伟的企业是假的威普。 ”。
蔡晓伟的一审律师周泽雨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在法庭上为自己无罪辩护。 “蔡晓伟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免费向作者赠送期刊,不是经营行为,也不损害市场秩序。 蔡晓伟等人的活动显然不是送给特定的社会公众而是送给特定的作者的,是威普企业的授权或完全知道的。 ”。
年12月14日,修水县法院因违法经营罪对蔡晓伟作出了4年6个月的判决。 胡静三年的判决甘雨受刑一年六个月,宽限两年。 杨细亚被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黄治飞被判刑两年的钟慧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 胡希月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
判决后,蔡晓伟、胡静、黄治飞不服上诉。
事实上,印刷电子期刊在威普企业内部有争议。 根据一份行政处罚书,去年9月,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执法人员对威普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了9种印刷在纸上的电子期刊,对威普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警告和罚款一万元。
根据维普企业的整改报告,印刷的纸质版今后需要确定的标识,以便与公开发行的期刊严格区别开来。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威普向各合作者发出通知,电子期刊不能印刷在纸上以正规的纸张期刊的名义销售。 “最初是蔡晓伟提出的。 印刷厂有风险。 这件事发生后,他根据需要问作者能否印刷,企业高层让他调查政策。 ”。
据上述人士透露,现在威普连样品都不用纸质版了。 一位论文代理企业的人说,现在国内大部分电子期刊都在印刷纸质版供网民订阅或附上作者,核心期刊也不例外。 “没有人去看CD。 ”。
一家电子音像出版社的社长告诉新京报记者,不允许印刷纸质版。 “电子音像出版是用纸以外的媒体表现的。 不管是免费的还是不免费的,都不需要给客人印刷。 ”这位社长解释说,销售行为不仅要看提供给顾客的印刷品是否收钱,还要看整个过程是否受益。
“这样做肯定不合法”国家从事出版监督管理的官员说。 另一个国家从事音像电子出版监督管理的官员回答说连续型电子出版物不能发行纸质书。 关于具体的问题,他说“以音像电子出版条例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相关的内容为准”。
在国家级信息出版研究机构工作的一位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关于实际上电子期刊是否印刷在纸上,监督管理政策是否有漏洞,没有详细的规定。 印刷量极少,如果是非卖品的形式,则在允许范围内。 但是,例如直投杂志、单位内部刊物,一次印刷的数量很多,不需要申请刊号,这种情况下也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和申报。
根据一审判决书,修水县法院根据《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本案被告人将网上收录的论文文件作为纸张期刊邮寄给论文作者,其行为混淆了电子出版物和其他出版物的边界,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的《出版、印刷》
法院认为,对收到期刊的作者来说,该期刊中其他作者的论文也可以阅读。 在本案期刊中,每期论文数达到数百篇,在某种程度上发挥了传达效果。 因此对被告人的行为必须认定为出版、发行行为。
争议非法经营罪
年6月6日,此案由江西省九江市中院在修水县法院二审开庭。
审判持续了5个小时,蔡晓伟在法庭上对5299万余元的涉案金额提出异议。 他说,这些金额包括企业的合法收入、稿费退款等,另外收取版面费是规定的。 辩护人王万琼说,没有任何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征收版面费。
对此,检察院在二审法庭上认定,一审法院犯罪事实明确,证据确凿。
事实上,收取版面费在国内普遍存在,也是国际惯例。 清华大学教授沈阳在年的研究中指出,国内买卖论文市场可分为高额利润性版面费市场、违法学术杂志市场、代书论文市场、代书论文市场、论文荣誉市场。 “如果收费的话,很多正规学术杂志也会发表购买者从违法网站、中介、枪手那里购买的论文。 ”。
关于有偿发表的论文,官方一贯态度。 2000年,根据原国家信息出版局的通知,禁止编辑书和期刊。 2001年修订的《出版管理条例》、2005年颁布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也规定期刊出版机构不得出售、出租和转让版面。 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表了《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规定不得利用中介机构和其他第三者代写论文、变形论文、通过金钱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
不想取名的法学教授对新京报记者说,合法刊物收取版面费的方法很常见,但本案的问题是蔡晓伟没有制作刊物的许可,他去收费与合法期刊收费的性质不同。
在上述国家级信息出版研究机构工作的人也说,版权费是违法的,比如把刊物的利益占为己有。 “但是,这件事的情况是,在我看来,方法不合适的是出版公司的威普网,怀疑是外包。 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出版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转让、出租、销售连续出版物号码。 蔡晓伟的企业整理好布局后,把终审交给威普网,“终审”有多少余地呢? ”。
“外包实际上也会影响威普企业的声誉。 ”。 据上述人士透露,出版管理条例的处罚对象是出版单位,民营企业是受托人,本案需要上升到刑事犯罪中进行研究。
一审判决中,修水县法院认为被告人私设“部”受益。 法院认为,这个“部”不具备设立的条件,也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符合“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出版机构,假冒出版机构名称出版出版物”的情况。 根据出版条例的规定,期刊组织者威普企业即使设立相应的期刊部,也必须根据相应的条件,按照相关申请、批准程序设立。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刘兆徐对新京报记者说,以“部”名义征稿是否为私设部、出版机构,需要看是否取得正式部的事先认可、事件中的默认或事后追认。 他认为这个事件是合法的委托代理行为。
关于是否适用非法经营罪,这个案件有争议。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被告人以威普相应的期刊部的名义从事涉案期刊的出版、印刷、发行活动,从中收取巨额的版面费等费用,变相经营涉案期刊,以非法方式出版大量粗制滥造、学术水平低的所谓论文
刘晓徐认为非法经营罪侵害的社会关系必须是市场经济秩序。 “在本案中,由于缺乏禁止征收版面费的法律规定,因此这种行为本身不具有违法性。 另外,印刷纸质电子期刊赠送的行为,对象具有特定性、有限性、封闭性,不符合市场不特定性的要求,且赠送行为是无偿的,也不是经营行为。 ”。
刘沛胥说,包括非法经营罪在内的任何具体犯罪都必须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犯罪的本质特征,“印刷纸质版电子期刊赠送的行为,参加者非常特定,极为有限,无论如何对社会的严重
年6月18日,九江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判断原审判决有违反法律规定诉讼程序的情况,撤销一审判决,送回修水县法院进行重新审判。
新京报记者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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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财讯】非法出版期刊过千期涉案1.2亿元 维普案背后论文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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