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马航事情该怎么赔付:家属可向马航索120万元赔偿
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24日晚宣布,mh370航班在南印度洋坠毁。 最终位于印度洋中央,珀斯西部2000公里的海域。 桌子上没有人幸存下来。
信息公布后,国内保险公司开始了理赔程序。 截至25日11:00,保险企业完成了787万余元的事前赔偿。 这只是这次航班事故请求的开始。
国内保险企业索赔额预计超过3000万元
对国内保险企业来说,这次航班事故还会发生不少请求。
据不完全统计,这次航班事故涉及23家国内保险企业,涉及190名顾客,索赔估计金额超过3000万人民币。
马来西亚政府宣布航班事故后,中国平安[微博] 2小时后前17名顾客的事前赔偿额超过370.4万元,该企业平安人寿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的总赔偿额超过1000万元,其中与人寿保险相关的死亡
据中国平安消息,随后支付过程迅速开始,第一时间将向客户家属发送账单。
中国人寿总、分企业相关人员在信息发布30分钟后赶到设在丽都的国寿服务站,开展了理赔相关业务。 截止到25日凌晨,前7人,完成了38份保单的预付,总额达到了416.86万元。
根据该企业提供的数据,中国生命体确认这次事情涉及32名顾客,其中北京顾客13人,江苏、广东、河北、湖南顾客各3人,河南2人,安徽、内蒙古、新疆各1人。 总额约900万元,预计达到比较有效的保单74份。
阳光保险也完成了最初的备用赔偿金50万元。 这家企业的顾客胡先生、妻子和女儿的三口人在这趟航班上。
据了解,顾客胡先生在其所在单位购买了阳光生命的综合福利保险责任保障计划。 包括通常的意外伤害保障20万元,飞机的意外伤害保障30万元,共计50万元。
8日飞机失事当晚,阳光保险集团紧急设立了1000万特别救助账户,这趟航班上没有保险的中国公民乘客每人捐赠5万元,用于解决这次特别事故。
太平洋保险[微博]涉及12名顾客,其中北京5名,河南7名,预计总赔偿额约404万元。 泰康生命体涉及14名顾客,预计赔偿额为449.5万元。
另外,中国人保、新华保险、友邦保险、安邦保险等多家保险企业表示将开设绿色请求渠道。
赔偿涉及三个部分
根据这次航班事故,赔偿有各种形式和种类,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结果表明,今后的赔偿将集中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交通事故伤害保险。 该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目标,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乘坐旅客运输大众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死亡、障碍、医疗费支出等为支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包括列车、飞机、轮船、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
“如果是事故造成的损失,这种保险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恐怖活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农村保险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废国柱[微博]告诉记者,恐怖活动对投保人来说也是事故,作为责任不能免除。
其次是死亡人寿保险,死亡保险。 据废国柱称,除非第三者证实乘客死亡,保险企业也有必要赔偿。 “如果证明是第三者造成的伤害,由第三者赔偿。 ”。
三是飞机责任保险,即承运人的责任。
“这是民事责任,航空企业必须承担赔偿的责任。 》断绝国柱表示,大部分航空企业都购买了保险,航空事故发生后,保险企业需要向航空企业进行赔偿,航空企业需要向受损的乘客进行赔偿。 但是,这项赔偿与各国的标准不一致。
世界上,美国对这种事情的赔偿标准最高,对航空事故造成的乘客死亡的赔偿可以达到数千万元。 我国标准很低,到2004年我国航空事故造成乘客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人均17万元,2004年以后提高到人均40万元。 唯一的例外是年伊春事故,河南航空企业最终赔偿标准突破了规定的网上,人均达到96万元。
断国柱告诉记者,从他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在这次马航事故航班中,购买商业保险的中国乘客约120人,其余30多名中国乘客没有购买保险。 “这30多名中国乘客只能得到马航的赔偿。 ”。
到目前为止,马航没有提出赔偿方案。 马航CEO 25日在吉隆坡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宣布,马来西亚航空全体人员对239名遇难者的家属表示慰问。 马航向每位乘客的家人支付5000美元的慰问金。 “这不是赔偿,是对马航家人的慰问。 ”。
航空事故赔偿诉讼周期很长
到底是什么引起了这次马航客机的事故?
这个问题至今没有答案,这个问题很重要,决定了将来赔偿的主体和标准。
众所周知,如果事故涉及不同的主权国家,责任赔偿应该适用国际民航组织颁布的蒙特利尔条约。 我国是该条约的缔约国。
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无论航空企业是否有责任,都必须向遇难的顾客赔偿10万人的特别提款权。 有些承运人不能免除或限制其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这10万特别提款权不是一定的金额,而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微博)创立的储备资产和收费机构,在办理司法手续时,根据判决当天特别提款权表示的该货币价值计算。 这个特别提款权每五年修改一次。
据相关法律界人士介绍,目前蒙特利尔条约已将10万特别提款权修改为11.3万元,折合人民币约120万元。
也就是说,现在这次事故客机的中国乘客家属可以向马航提出特别的提款权赔偿要求,标准是每位乘客约120万元人民币。
根据蒙特利尔条约,如果旅客的人身事故是承运人的过失造成的,承运人的责任就不受限制。 但是,有两种情况。 10万特别提款权以上的赔偿责任可以免除。
⑼损失不是承运人或者其雇主、代理人的过失或者其他不当行为、不作为造成的。
⑼损失完全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其他不当行为、不作为造成的。
因此,这次事故航班的事故原因很重要。
“至今为止,由于不知道事故的具体原因,现在还不能明确航班事故赔偿的被告”金杜律师事务所的程珂律师告诉记者,一般来说,航空企业、飞机制造商、机场等会成为事故的被告人。 但是,对航空事故来说,提起诉讼的方法价格昂贵,需要时间,牺牲者的家人很痛苦。
金杜律师事务所代理过2009年法航空难诉讼、年伊春事故诉讼。 程珂记者说,代理的法国航空难诉讼还没有结束,诉讼周期非常长。
“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签字国都遵守基本规则,但在赔偿问题上各国标准不一致,欧美发达国家标准高,中国标准低”程珂在涉及国际事故的情况下,起诉地的选择基本上在后期是什么标准的赔偿 在欧美发达国家的诉讼,赔偿的标准很高,但诉讼的价格也很高。
程珂说,在这次马航事故中,乘客家属可以选择在马来西亚起诉还是在中国起诉。 最终的赔偿结果不同,诉讼周期也不同。
“很多事故是在家人平静下来后,与航空企业谈判,双方达成和解对双方来说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程珂说,现在就看马航能提出什么样的赔偿方案,如果这个方案得到事故航班的乘客家属的同意,航空企业和乘客家属将省去将来漫长的诉讼。
本报北京三月二十五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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