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专车第一案二审维持原判 撤销对滴滴网约车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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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王峰
备受瞩目的中国“专车第一案”——陈超诉济南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济南客管中心)行政处罚案件,一审判决后济南客管中心不服判决,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最近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年1月,济南市民陈超采用滴滴专车软件驾驶“专车”载客时,被济南客管中心认定为非法运营的“黑车”,罚款2万元。 对处罚结果不满的陈超,以一张起诉书将济南客管中心告上法庭,要求取消行政处罚。 这个事件是第一个对比“专车”的行政诉讼事件,被称为中国的“专车第一事件”。
年12月30日,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决此案,撤销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对陈超的行政处罚。
根据元审判决,济南客管中心可以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车客运的行为依法处罚,但在现在的证据下,将行政处罚所比较的违法行为及其结果全部归咎于陈超,对其个体进行沉重的行政处罚 另外,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证明陈超违法事实的时间、地点、经过及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具体情节等事项。 基于上述理由,原审法院取消了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济南客管中心不服原审判决,上诉要求依法取消原审判决。
据新华社报道,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审判决事实明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应依法维持。 济南客管中心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济南市还没有发布网络合同车管理实施办法。
随着国家网约车新政的颁布和北京网约车细则的落地,网约车执法变得有根据了。 例如北京为新政设置了5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车站和机场等中心区域不符合规则的“网络约黑车”,特别是北京以外的卡和非北京籍等的违反运营问题将严格调查。
今年1月17日,北京交通执法总队出动所有执法力量和公共汽车保护总队,不要在全市37个重要地区,特别是北京站、北京南站、北京西站、首都机场等重要场所,提供出租车拒绝乘车、谈判、收钱、别人开车
北京交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夜检处于新政过渡期,地方车在北京从事网络合同车经营的,依法按照“不遵守经营取缔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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