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兰州水污染事情周年考:业内质疑官方偏袒威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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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述污染事件,最近兰州5名市民向公堂起诉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企业,兰州城关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同样由于上述污染事件,中国石油兰州石化企业(以下简称“兰石化”)决定投资超过1亿元,进行了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修复。
那时兰州市政府调查了这次自来水污染事件,给出了原因:兰州威立雅水务企业(以下简称“兰州威立雅”) 3日4号自流沟逾期服役,沟体防伸缩材料出现裂缝,兰州石化企业历史上积存的地下含油
对此,兰石化外宣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兰石化确实决定投资治理兰州水污染的亿元,是中央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但这并不意味着兰石化承认自己是年‘411’自来水苯污染事件的原因。 ”。 他说。
在发表新闻之前,威立雅中国给《中国经营报》写信的几个问题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和官方应对。
谁在撒谎?
“兰州市的饮用水安全后是否会出现问题还不清楚,明天可能不能喝自来水。 ”本报记者在兰州市采访时,很多市民表示了这样的看法。
对于兰州市民在饮用水安全上的担心,兰州市环保部门的无名官员可以理解市民的这种担心。 毕竟兰州市在饮用水安全上经常有问题。 但是,兰州市各水务相关部门努力避免去年4月自来水苯超过标准的情况发生,希望兰州市民对水务部门和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恢复信心。
“对于解决兰州市的水污染问题,兰州市民如何能威立雅地恢复自信是非常必要的。 ”。 据上述环境保护部门官员透露,去年3月4日,在全国两会上,兰州市民集中反映兰州市的部分自来水有异味,怀疑自来水被污染。 但是,经过兰州市卫生部门的持续监测,结论是兰州市自来水没有问题,达到了水质安全。
“类似的市民普遍发现了水质异常,但政府部门的清一色认为符合水质标准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好几次。 ”。 这个官员说,特别是在年,水安全问题非常突出。
据报道,去年3月兰州市自来水出现异味后,中国科学院环境生态研究所公布了调查结果。 北方的冬天很冷,水面冻结,藻类、植物枯叶等被冰复盖,经过土层的变化反应,放出异味。 3月天气变暖,冰雪融化,气味随水流进入河流,自来水发出异味,但自来水的水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但是没有掉话。 4月11日,兰州威立雅突然说,出货水和自流沟水样中的苯含量严重超过标准,兰州市的矿泉水被抢走,市民对兰州水的安全性有严重的疑问。
最终的政府调查结果表明,兰州威立雅自流沟逾期服务,另外兰石化历史积累的地下含油废水继续渗透自流沟,给水体带来苯污染,局部自来水苯超标。
从现在公开的解决结果来看,国有公司的兰石化成为唯一的责任主体。 除相关负责人解决外,兰石化还出资消除超过1亿元对兰州饮用水安全的担忧。 负责兰州市自来水安全和供给的兰州威立雅除了解决相应的负责人以外,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外资都受欢迎
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已接近一周年,但该事件引起的民事诉讼才刚刚开始。
年4月11日,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发生后,王伟、温军等5名市民对兰州威立雅提起民事诉讼,威立雅要求对自来水苯超标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给予赔偿,兰州中院、兰州城关区人民法院则要求起诉材料
经过几周的折中,直到年2月,在当事人众多呼吁和最高院的关心下,兰州城关区人民法院正式起草。
“赢得立项这么难说明兰州市政府对自来水安全的忽视程度非常严重”,与此事密切相关的当地环保人士向记者表示,市民起诉的主体是兰州威立雅,这是合资企业,尤其是法院
对此,本报于去年3月26日就兰州市饮用水的安全确保等问题,正式致函威立雅中国,发出消息之前,对方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但是,在给威立雅中国的无名人士打电话咨询时,兰州威立雅属于合资公司,威立雅持股只有45%,55%的大股东是兰州市国资委[微博],他向本报透露了兰州市国资委[微博]的相关情况
之后,记者致电兰州市国资委推广,表示到处都有吴贵学,它需要得到兰州市外宣的同意,作出相应的回答。 最终在兰州市外宣办的协调下,兰州市国资委向本报发送了简要证明上述自来水苯污染事件经过和对相关负责人的解决情况的信,另外兰州市国资委表示威立雅将来没有收到退出兰州水务的任何消息 关于如何促使威立雅保证兰州饮用水安全,兰州市国资委也没有提及。
水务专家李智表示,兰州国资委持股比例高于威立雅,但后者对兰州威立雅的经营和快速发展方向拥有否决权,这家合资企业的实际管理者是威立雅。
“威立雅不解释,不仅不做,也是逃避责任”。 李智还说,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与兰石化无关,但根本原因是威立雅自流沟逾期服役,威立雅如果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风险处理,也不会超过后来的苯标准。
据当地法律界人士介绍,自来水厂直接负责居民饮用水的安全,有义务保证向市民提供合格的自来水。 因此,无论是什么原因,自来水厂向居民提供不合适的自来水都是对顾客安全保障权的侵害,居民可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兰州模式”备受争议
兰州威立雅企业控股公司比较,兰州市国资委占55%股权特征,但据李智介绍,兰州市国资委是“控股公司没有控制权”,具体经营由威立雅计算。
李智表示,2007年威立雅以17.1亿元的价格收购了兰州供水集团45%的股份。 对这次收购,兰州市政府很满意。 根据原兰州供水集团的净资产计算,45%的股票只有4.27亿元,17.1亿元的溢价确实诱惑很大。
因此,在17.1亿元的资金安排中1.1亿元的员工安置费折断股票留给兰州威立雅,6亿元国有股的收购金被政府拿走,剩下的10亿元转化为资本公积金和运营投入。
李智指出,威立雅中国在当时的收购合同中填写了“伏笔”,如规定了水价上涨公式,根据官方规定,兰州的水价根据兰州的物价、收入水平上涨,根据该条款,兰州市必须涨价。 另外,威立雅拥有兰州威立雅的否决权,被写入企业章程。 换句话说,威立雅才是这家合资企业的实际统治者。
事实表明,威廉高溢价的收购从一开始就为了赚钱而跑。 参加第二年,威立雅迫不及待地提出涨价方案,申请了49%的水价上涨,开启了兰州水价上涨的时代。
2009年7月,兰州市召开居民水价调整听证会时,有代表提出需要知道价格增加结构,兰州威立雅企业拒绝提供。 当时听证代表兰州大学教授何文胜说威立雅是兰州市唯一的供水企业,不提供数据,外部就无法知道真正的价格。
那么,兰州威立雅获利后,是否意味着占股票55%的兰州市国资委也有丰厚的利润呢? 对此,兰州市国资委没有回应。
据李智分析,兰州威立雅的经营主导者是威立雅总公司,因为威立雅自来水的生产价格对外部了解不多。 因此,价格不透明的企业不能谈论利润。
事实也证实了李智慧的看法。 甘肃省物价局审查了兰州威立雅企业申报的财务资料后,将申报的2008年供水价格从3.46亿元下降到3.4298亿元,将申报的总价格从4.096亿元下降到3.611亿元,审查了4856.2万元。
很多不想起水务系统名字的高级人员指出,威立雅在兰州开始了“兰州模式”,但这种完全不顾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的ppp模式完全失败了。 兰州市频发的自来水安全事件的根源之一,也在于当地政府涉嫌不作为,将应该是国计民生的水安全问题转让给合资企业,结果出现了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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