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国电集团关于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的证明
6月28日,国家审计署向社会公布了国电集团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报告充分肯定了国电集团近年来在推动改革快速发展、强化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且也反映了从业中存在的一点问题,提出了中肯、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国电集团改进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健康快速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诚恳接受审计结果,积极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审计报告中涉及的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并对25名关联责任人给予了追责解决。并且,企业正在抓紧完整关联制度,举一反三,强化内部管理,切实提高经营决定和管理水平。
国电集团高度重视审计整改从业,正式接到审计报告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有关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党组书记、董事长乔保平多次强调要端正态度、高度重视,要求确定责任分工,确定整改标准,确定完成时限,坚决不留尾巴,确保实现源头整改、源头治理,全面完成国家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从业。企业领导牵头督办,各专业部门、关联单位对审计反映出的问题认真拆析、制定措施,保证整改从业落实到位。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也采取措施坚决遏制。此外,对审计过程中关注的其他问题,我们也要求关联单位认真组织研究、拆析原因,制定措施加以规范。
下一步,国电集团将以审计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定制度,实现制度程序化、执行刚性化,切实提高经营决定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完整企业治理结构,深化三级管理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改革,持续推动管理水平提升。加快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促进规范管理、依法经营,实现有力监督、比较有效监督,推动企业全面、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并且注重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依法治企和规范经营的能力,要求和监督各级干部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国电集团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
中国国电集团企业
年6月28日
附件:
中国国电集团企业关于审计署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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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计署派出审计组对中国国电集团企业(以下简称国电集团)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一些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国电集团已正式收到审计署送达的《审计报告》和下达的《审计决策》。审计报告和决策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充分肯定了国电集团近年来在推动改革快速发展、保持生产经营稳定、提高经营快速发展质量和效益、完整公司制度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且也从贯彻中央政策、完整国家治理以及推动中央公司科学快速发展的高度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促进国电集团加强内部管控、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健康长远快速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诚恳接受审计报告和决策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落实审计报告和决策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扎实推进整改和责任追究。
审计期间,我们积极支持、配合审计署的审计从业,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边审边改。年1月,收到审计署送达的审计报告和下达的审计决策后,国电集团对审计整改从业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全系统视频会议全面部署整改从业。为确保审计整改从业落到实处,国电集团党组三次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与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和解决意见、确定了整改责任及整改时限,要求全面彻底整改,坚决不留尾巴。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也采取了措施,坚决遏制。在此基础上,对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加强源头治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截至目前,国电集团已基本完成了审计整改任务,并对25名关联责任人给予追责解决,整改情况已按要求报告审计署。首要整改从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营业绩方面
1.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9家下属单位多计利润的问题,关联单位已按规定调整关联会计账目。
(2)关于国电集团及下属3家单位合并报表抵消不充分、存货及在建工程核算不实等问题,关联单位已进行了补充抵消,按规定调整关联会计账目。
(3)关于三家下属单位超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关联单位已退回超缴金额。
(4)关于下属单位高价采购光伏产品的问题,两家关联单位已按规定调整关联会计账目。国电集团对下属单位时任总经理给予免职解决。
(5)关于下属单位通过财务收支实现利润指标的问题,关联单位已按规定调整关联会计账目。国电集团对下属单位时任总经理给予免职解决。
2.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决定部署方面。
(1)关于下属单位投资建设的铁路项目未批先用土地的问题。铁路项目已全线停工,关联单位退还不再采用的部分土地,并安排专人负责土地报审从业,争取尽早取得所用建设用地的手续批复。
(2)关于下属单位煤矿超核定产能生产煤炭的问题。关联单位均已严格按照核定产能组织生产。产能有调整的煤矿,正在抓紧办理生产能力核定审批从业,完整关联手续。
(3)关于下属单位煤矿在未获关联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销售煤炭的问题。关联单位已停止生产建设,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目前正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抓紧开展项目审批从业,争取尽快完成核准,取得证照。
3.内部管理方面。
(1)关于下属单位在未报国电集团批准的情况下签订收购协议,超过国电集团最高指导价多支付容量补偿款的问题。国电集团对关联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关于下属单位两个投资项目未经地方发改委批准开工建设的问题。宜兴项目年已取得宜兴市发改委的备案通知;潍坊项目股权拟于年内转让,以收回现有投入。国电集团对关联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解决。
(3)关于下属单位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办公楼的问题。年1月,国电集团责令关联单位停建办公楼,加快处置。年12月国电集团董事长办公会议决策判断挂牌转让上述土地采用权及实物资产,确保土地资产保值增值,严防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4)关于下属单位未经国电集团批准投资成立煤炭企业的问题。关联单位已于年启动了项目清退从业,年7月引入合作方承接本项目65%股权并通过股东会决议。目前正在与地方政府协调项目环评、土地等事宜。国电集团对2名关联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解决。
(5)关于下属单位擅自出资参股铁路投资的问题。年10月,国电集团要求关联单位在确保已投入资金不受损失的前提下,退出铁路项目参股股权。国电集团对两名关联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解决。
(6)关于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出借资金的问题。关联单位已督促借款方于年以前归还欠款3445.09万元,年借款方以其5个光伏电站(容量总计13.61mw)股权的对等价钱抵偿剩余欠款及利息,现正对电站情况进行核实。
(7)关于下属单位向相关企业采购钢材多支付价款的问题。关联单位已全额收回了多支付的价款及利息。国电集团免去时任下属单位董事长职务,给予通报批评解决;免去时任下属单位总经理职务,给予诫勉谈话解决。
(8)关于下属单位在未取得国电集团正式批复的情况下自行出资收购4个水电项目的问题。国电集团年修订印发了《中国国电集团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要求严谨执行投资、并购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9)关于下属单位超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无依据收取投标单位会员费的问题。已按国家发改委关联通知要求,将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降低10%,并停止收取会员费。
(10)关于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或未按综合评分选择中标单位等问题。关联单位已经修订并实施了《招标管理规定》和《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对招标实施集中管控、全程监督,对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标的一律公开招标,招标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招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国电集团对2名关联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5名关联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解决。
(11)关于下属单位违规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合同的问题。关联单位已核减增加的总协调费,将在三标段工程结算中予以扣除。国电集团对2名关联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1名关联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解决。
(12)关于下属单位存在财务软件不具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领域标准的数据接口、上下级财务系统未实现互联互通等问题。国电集团结合财务共享中心建设,按照数据标准接口规范,构建一套“业务功能集成、系统数据集中”的财务业务解决云平台,实现集团全部单位采用统一规范的财务业务平台,年底前实施完毕。年底前,通过新闻一体化平台建设、实施,实现集团企业一级数据中心和各分(子)企业二级数据中心财务数据互联互通。
二、快速发展潜力方面
1.关于下属单位投资多晶硅项目先建后批造成亏损的问题。关联单位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投资管理办法,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积极寻求与特点公司合作,盘活资产。
2.关于下属单位火电机组项目未获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问题。年12月,关联机组已取得有关部门核准批复,机组已正常并网发电并转入商业运营。关联单位已作出深刻检查,今后将严格执行国电集团投资程序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下属单位将铁路项目拆分为两个项目报送核准的问题。关联单位已重新进行组件向国家发改委报送核准申请,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报批权限履行关联项目的核准审批。
4.关于下属单位收购的两个水电项目难以实现预期目标并已停工缓建的问题。国电集团年8月要求启动双河口水电项目退出程序。年12月要求推进莲花台梯级水电项目股权转让从业,计划年完成项目处置。国电集团对关联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解决。
5.关于下属单位收购贵州省中柱煤业有限企业股权所含新扩矿区采矿权存在不明确性的问题。已就此问题提出了正式诉讼,并于年10月取得一审胜诉。已专门成立了案件协调小组,正积极跟踪二审进展。国电集团对1名关联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3名关联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2名关联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解决。
6.关于14台火电机组未完成脱硝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未达到环境保护部规定要求的问题。截至年底,已完成12台机组脱硝改造。另外2台机组根据电网调度统一安排,已在年4至5月停机检修,预计6月底前完成改造。
7.关于下属单位废水排放不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的问题。经与地方政府协调,年1月20日冷却塔废水已排往污水解决厂,已落实环保批复要求。
8.关于下属单位收购的煤矿项目未取得环保部门环评批复的问题。年陕西省地方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已签发了《关于咸阳市翠屏山、爷台山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意见的函》,下属煤矿项目环评审批技术障碍基本消除。目前正积极开展关联从业,争取尽快取得环保部门环评批复。
三、廉洁工作方面
1.关于下属单位以会议费名义虚列支出购买高档烟酒及礼品的问题。对“八项规定”出台后领用的高档烟酒关联单位已退款,并按规定调整关联会计账目。国电集团对2名关联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解决。
2.关于超标准配置33辆公务用车的问题。国电集团及下属单位按照国资委[微博]《中央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已于年1月将20辆超标准购置的公务用车予以封存,其余超标准配置的13辆车予以收回统一管理。
3.关于下属单位综合办公楼每个人平均建筑面积超标的问题。根据国资委[微博]关于公司负责人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总办公面积已由42655平方米调整至13956平方米,其余面积正加紧对外出租(售)。
四、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下属单位煤矿项目建设实际用地手续上报后仍未获得审批的问题。在获得建设用地批复前,煤矿停止建设。与地方协商退还尚未付款且暂避免用的62961亩草场,并按有关程序上报后续土地预审及建设用地批复手续。
国电集团将以审计整改为有利契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决定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定制度,提高经营决定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推动管理水平和管控能力提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提升依法治企水平。加强投资、财务、招标和燃料等关键行业的集中管控,从根本上堵塞漏洞,提升管理,预防腐败,确保国电集团依法合规运作,更好地履行中央公司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标题:【财讯】国电集团关于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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