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网络流行“分手代理” 律师称不能超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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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尴尬,不想和对方分手,怕分手后更加伤害对方……”随着情人节的临近,有些人甜蜜地计划着约会,而有些人则急于切断他们的爱情。最近网上悄然流行一种特殊的业务:代理分手,声称为那些想和恋人分手但不方便、不愿意、不敢当面说出口的人提供“劝解”服务。通过别人的手分手?这是怎么回事?
根据一条微博的推荐,在某购物网站打出关键词“分手代理”,一下子找到65条“相关宝贝”。显示的标题和关键词分别是“分手代理”、“为你分手”、“帮忙道歉”、“专业跑腿业务”等。随机点击进入一家店铺,页面上出现一排标语“你不爱他(她)吗?还是因为一些实际的原因,我不得不分手,因为害怕对方受到伤害,所以从来没说过“分手”这个词?如果你不愿意亲自出面,我可以为你和你的旧爱心平气和地谈一谈,这样分手也可以很美好……”这些商家制作的广告,重点是那些因为“尴尬”、“怕伤害对方”等原因而难以启齿,但又想好好聚一聚,帮他们“解决问题”的客户。
“分手代理”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便宜的只要9元,其他的50元到200元不等。视工作难度,票价等其他费用需要单独计算。至于交易流程,一个信用度很高的店铺的卖家说他做这个生意已经三年了,熟悉工作流程:他只需要先向工作人员说明双方的情况,然后交100块钱作为定金,工作人员会量身定做分手的细节。
“就像婚礼策划一样,我们会让对方接受分手而不伤害对方。”店主说:“分手不成功不收费。”
年轻人上下车很正常,那么如何规范这种“新业务”?对此,很多“分手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明确表示,有几种不被接受的情况:18岁以下不被接受;这时,你不理解对方的情绪状态,不接受;你的对方心理承受能力极差,经不起刺激的排斥;财产分割有矛盾或者其他非感情矛盾不被接受...
一家“分手代理”公司的负责人说,他遇到过协商结束后客户反悔的情况,建议客户在委托代理前最好三思,不要冲动做出决定,也不要因为吵架或情绪而急于分手。因为一旦接受委托,代理人必须努力实现客户的愿望。因此,经过诚信清算和冷静期,如果客户仍然不改变主意,
针对这种“代理分手”的做法,也咨询了相关律师,相关法人表示,网上的“代理分手”公司其实应该和实体公司一样,业务范围不应该超出法律底线,更不要引起民事诉讼。但是在感情这种事情面前,委托别人去做总是不太好,这样不但不会分手成功,还会带来更多的误会和不必要的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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