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吴冠中伪作案二审开庭 拍卖方对作品“不保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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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1日,画家苏在北京瀚海拍卖公司的拍卖会上,以253万元的价格购得吴冠中的油画《池塘》。然而,2008年7月1日,这部《池塘》被吴冠中本人鉴定为“赝品”。随即,苏起诉北京瀚海拍卖公司和拍卖委托人肖福源要求退款。2008年12月15日,苏一审败诉,提起上诉。昨日,该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中,双方就本案中瀚海公司是否享有免责条款的权利进行了辩论。法院没有当庭宣判,但苏表示愿意接受法院调解。
原告:
被告提供了虚假信息
2008年12月15日,苏起诉北京瀚海拍卖公司,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因是苏已经签署并批准了拍卖行的假画“免责条款”。昨日,该案在北京高院二审审理。开庭时,苏、和被告人均未到庭,均由律师代理。
苏的律师昨日作证称,瀚海公司提供的拍卖目录中对池塘的描述是虚假的。在目录的介绍中,汉海公司对《池塘》的真伪给予了正面的描述,承认目录是吴冠中的节选,但实际上吴冠中并没有证据表明《池塘》是吴冠中的作品。
另外,拍卖师肖福源提供的关于池塘的信息不真实,原告认为瀚海不能享受《拍卖法》规定的“不忠实”免责条款。
被告:
拍卖人对作品“不忠诚”
对此,瀚海公司表示,《拍卖法》没有规定拍卖人需要保证拍卖物品的真实性。在拍卖之前,他们印制了商业规则并作出了免责声明,苏也签字认可。至于《池塘》的真伪,拍卖公司不做评判,但尊重吴冠中自己的意见。但瀚海公司也反对艺术家自己对其作品真实性的认定,认为艺术家不能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
昨天,双方都陈述了自己的观点,但案件没有在法庭上宣判。苏方表示愿意接受法院调解,但由于被告未给出明确答复,法院限定双方最迟在下周五前给出调解方案。
标题:[陇文化]吴冠中伪作案二审开庭 拍卖方对作品“不保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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