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村民珍藏一份解放初期“土地房产所有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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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曼宣堂出示了他珍藏的土地和房产权属证书。
(通讯员李、张/图片)象山县仙瑶镇竹溪村老人张宣堂持有解放初象山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权属证书(如图)。他没想到这份60多年前的证明,在去年解决村里一座水库的权属纠纷时,大有用处。
象山县1949年8月解放,1951年4月完成土改。这张张玄棠老人珍藏的土地产权证,是香山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并盖有解放后首任县长的印章。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27条“保护农民自有土地”,证书上写明全家耕地总面积为8亩9段,2分5%,2栋房产地基,1段6分等。,并明确规定私营产业有完全的种植、居住、销售、转让和赠与的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证书上还列有附图,标明类型、地号、小地名以及田、地、山、房的面积。
66岁的张宣堂说,当时的土改政策是依靠贫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打倒地主,他家被评为自耕农。由于土地改革运动,占农村人口绝大多数的贫下中农被分配到赖以生存的土地上,农民的生产势头高涨。1956年,农村一户小规模生产进入农村合作化时期,土地归集体所有,所有土地和财产权属证书统一上交销毁。张玄棠说,他父亲当时是农村干部。不知怎么的,他家的土地证是私藏的。
去年夏天,朱西三营和一营为了一座水库的归属问题,争论不休。老张曼宣堂很清楚,这个水库是他家早年所有田地上盖的,他一直在大集团种地,所以这个水库应该属于大集团。老人用铁一般的语气说:水库是个大团队!三个旅的人问他有什么证据,老人回家翻出珍藏多年的土地产权证。证书上显示的他家的所有字段都与水库的位置一致。大家都不紧不慢,纠纷就解决了。大家不禁感慨:想不到沉睡了60多年的土地和房产证,现在还能站起来当老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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