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文博杂谭:残缺美同样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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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点和历史古迹历史悠久,经历过很多磨难和战争,难免有很多缺陷。或者留下许多伤痕,或者成为废墟,这让观者感叹美中不足。而古建筑作为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文化的精华,是一个民族智慧的结晶。残缺美、古老美、悲剧美是文物古迹的重要特征。
在当今的旅游开发和大规模城市拆迁建设中,经常会遇到这些“不堪入目”的旧建筑要拆迁的情况,一些领导出于保护之心,需要拆除旧布,重塑金身。而且很多古建筑都会被拆掉。一段时间以来,古建筑和文物的残缺美、陈旧美、悲壮美面目全非,很少见到。这样的事情时有耳闻,闻起来很痛苦。
如今,文物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地方领导的政绩工程。在一些地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石窟等文物总是被过度开发和商业包装,无法辨认。有的在古城墙上重建城市建筑;有的在古遗址脚下修建广场和雕塑雕像;有的为了开发旅游资源,破坏文物古迹所依托的自然景观,砍伐树木、平地山丘;一些重建文化遗址和破碎的墙壁...这种做法不仅浪费金钱和劳动力,而且破坏文物和古迹。
其实国外在文物保护方面有很多好的做法可以借鉴。比如公元前432年希腊的帕台农神庙建成后,命运复杂,先后改成了基督教堂、清真寺、兵工厂。它在1687年被炮兵摧毁,只留下30多根石柱和破碎的墙壁。再比如,建于公元前80年左右的椭圆形罗马斗兽场,经过多年的洗礼,已经是一堵破墙。像这样的古建筑不计其数,它们被破坏了,但仍然保存了下来。
这些国家是没有意识到文物的保护,还是没有人力财力修复?显然都不是。这是因为修复那些古建筑会破坏它们令人印象深刻的魅力和深厚的历史文化遗产。
对于古建筑、古遗址等文物的保护,关键词还是“传承”,而在文化产业领域,重点是发展和创新。这两条轨道应该可以齐头并进。文物是历史文明的载体,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因此,各地在修复和保护文物古迹时,应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尽一切可能保留古建筑的“残缺美”,避免做一些浪费金钱和劳力、弊大于利、适得其反的傻事。毕竟,这些遗产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我们的子孙后代。我们没有权利按照今天的喜好去改变,更没有权利简单地打着“文化产业”的旗号去包装,把各种文化遗产变成标准化的、单一的、可消费的“产品”。
标题:[陇文化]文博杂谭:残缺美同样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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