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读者周末 灾区“无主存款”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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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灾区借款人如何还款和提现等问题,央行和银监会昨晚紧急发布了《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如果缺少有效的存款证明,但储户可以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资料,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提前支付人民币5000元以下的现金。
方便别人就是方便自己。央行和银监会要求银行为储户取钱开辟“绿色通道”,这无疑是减轻和缓解灾区人民负担,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和恢复重新生活和重建家园信心的最佳及时雨。但通知中具体明确的规定仅限于“所有人的存款”,对于存款人死亡造成的“无主存款”,在如何处分、归属等方面并不明确。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一年未动的账户归为“待处理账户”,但对于如何处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银行业通常的做法是,将多年未动的往来账户列为“应付账款”,然后列为“营业外收入”,储户提取时,记为“营业外支出”。银行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很多“睡眠账户”占用了大量的网络资源,需要每天赚取利息。被记为“营业外收入”后,就不会再占用网络资源了。虽然“睡眠账户”折算成银行的“营业外收入”,但并不意味着其中的钱已经归银行所有。但是,既然这样的账户一定是“无眠”的,那么最终的结果无疑只是“营业外收入”,而没有“营业外支出”。
从法律上讲,银行把多年不动的账户列为“营业外收入”,说明银行把无主财物作为自己的收入,应该属于不正当利润。空·怀特的法律在于,当银行业处理固定账户中的资金,包括自然人死亡账户中的资金时,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无主财产应交给国家,但银行有义务随时支付这些资金,从而形成事实上的“占有”。
(摘自《北京晚报》,200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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