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民国阳历、阴历并行人们要过两个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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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鲁迅和许广平还没有结婚。鲁迅在厦门工作,徐光平在广州工作。夫妻俩分居,彼此思念。元旦那天,许广平给鲁迅写了一封信,谈到她是如何度过假期的。她说她过着平淡的生活,没有出去拜年,连一张年卡都没有寄。
那时候每年有两个新年:一个在元旦,一个在春节。或者换句话说,公历1月1日有一个新年,农历正月初一又有一个新年。不信你看看民国老舍的文章:现在过年的艺术,不仅在质上,而且在量上,都在进步。从次数上来说,至少有两次过年,翻了一倍。可以活七八十岁,可以活一百几十个元旦。只是所有的风雨都很美,每年永远是春天。(老舍《大话》,原载《论语》1934年2月16日)
为什么要过两年新年?因为民国时期有两种历法,一种是阳历,一种是阴历。原来,辛亥革命以来,南方新政府主要推行阳历,废除阴历。1928年,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和军阀的倒台,国民党基本上统一了南北,废除农历的口号更加响亮。高层领导和新派人士几乎把农历和所有传统节日都视为封建主义的象征和社会进步的绊脚石,坚持打扫卫生,甚至发布红头文件,禁止每个人按照农历过节,所有节日都要按照阳历来。但是,文书归文书,传统归传统。一些新学校在元旦庆祝新年。大多数老人仍然在正月初一庆祝新年。有的朋友不新不老,双方都不得罪。元旦也是春节,现在还是春节。每年要祭祖两次,贴两套春联,发两轮压岁钱。这是民国时期的一大奇观,现在看不到了。
民国时期还有一个奇观,就是楼主喜欢阴历,租客喜欢阳历。因为房租是按月计算的,假设月租1000元,按阳历收房租的话,一年肯定也就12000元,而按阴历收房租的话,几乎每三年就蹦一个月,哪一年13个月,一年可能13000元。可见,按阳历收租对佃户有利,对地主不利,而按阴历收租对地主有利,对佃户不利,所以地主当然喜欢阴历,佃户当然喜欢阳历。据《广州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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