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评:说名人博客出错"贻害四方"是"欲加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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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媒体人,看到这个新闻不禁感到羞愧。即使从事写作几年,网上写的字还是无拘无束,离书误率不到万分之一的“及格线”还很远。
惭愧的时候也很困惑。如果我真的按照《嚼字》里“互联网中文”的规则,那人写博客,“织微博”,在网上留言,跟进帖子,岂不是成了一件痛苦的事?不仅要认真仔细的思考,还要请编辑校对反复润色。这不仅搞笑,而且上网也没有乐趣和快感,所以互联网很难叫。
不难理解,网络文字不符合中文规则,就连业内名人的网络语言也不达标。网络表达的繁荣是过去两年的事情,但中国的规则历史悠久,新兴的网络表达与传统的中国规则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摩擦。说到底是语言有语言标准,网络也有网络规则。
一些优秀的网络人物之所以优秀,并不在于他们的文笔有多准确,引用经典有多贴切,而在于他们能一口气传达出最简单的情感,最精粹的思辨,不经意间触及到读者内心最柔软的部分,从而获得最大的共鸣。名人是这样,普通网民也是这样。
诚然,这些具有网络名人身份的专家学者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写作错误,对年轻网民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但如果说一些小错误就“害了四方”,也有“想加罪”的嫌疑。年轻网民来看这些名人的博客,不是来练中文的。他们怎么会这么容易被“伤害”?况且中国的规则各有各的地方,恭敬的刷一条微博是不现实的。
能注意到字与字之间的细微差别,能像周先生那样严谨细致就好了。然而,对网络语言的强调不应以扼杀网络语言的生动活泼和破坏交流规律为代价。
网络作为一种不同于传统渠道的信息传播平台,其特点是简单、方便、快捷,而网络语言也不同于传统语言,具有更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使网络人物在信息传递和情感传播上更加生动、形象,从而更加有效。作为对祖国语言文字有着深厚感情的业内人士,制定“网络语言”规则,应对网络文字对传统文字的冲击,也要以认识网络传播的基本规律为前提。
专家说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教授刘小萍说:语言是不断进化的,与口语相比,书面语是缓慢而温和的。现在的网络语言就像口语一样,处于生与死的状态。可以用,但不能随意引入主流语言,比如权威报刊、中小学教材等。同时,我们也不必按照“主流语言”的标准去要求或评价“网络语言”。
广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王丽荣说:用惯例来评价语言和文字的使用现状显然是不恰当的。我们首先要承认,犯错是好事,妥协于误用和庸俗化,故意误用,这些都是语言使用中确实存在的。"语言学研究需要尊重语言学事实."
东莞网络文化协会副会长孙明明:有些网络语言会在青少年成长阶段误导他们,不利于他们的成长和学习。
作者:郭
标题:[陇文化]评:说名人博客出错"贻害四方"是"欲加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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