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安全不应是地铁禁报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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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地铁安全是北京地铁禁报摆上台面的一个原因。因为,根据《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规定,“堆放物品、表演艺术、擅自摆摊设点等。禁止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大厅、站台、车厢和疏散通道内行驶”。
“禁止擅自摆摊”这句话,可能会成为某些部门实施的借口。这种“未经授权”,可以理解为个人行为,是要禁止的。但如果是地铁等方面的有组织行为,比如同意设立固定报摊,一般不算“未经授权”。再比如,允许《北京每日电讯报》在“地铁站指定位置”免费分发也不是“未经授权”。
很明显,北京地铁报纸禁止令中的“禁止擅自摆摊”,是一条可以随意掌握的法律。报纸禁令的决策部门说不行,你不能,你也不能;相反,它说是的,你能做到,做不到也能做到。与此同时,这一规定也成为相关部门排除异己、清除《北京日报》所有竞争对手的有效武器。
我们再来看看。设立报摊真的影响安全吗?
首先我们假设所有的摊位都会影响地铁的安全,所以所有的摊位都要取消,所有的报刊都要一视同仁,没有特权。因为按照它的逻辑,如果有失速,就会有影响安全的因素。报刊可以“在空大小的地铁站内选择指定位置,方便乘客疏散”,其他报刊在这些位置应享有同等权利。信报免费发行不影响安全,其他报刊销售会影响吗?这是谁的原因?而且根据一般常识来推断,是自由的,收购者会是公众,更容易影响安全。有网友说:“乘客买报纸,买了就走,根本不会造成传说中的拥堵。”
从实用角度来说,设置报摊对安全没有影响。世界各大国际城市的地铁站都设有报摊,和北京地铁站一样繁忙,可以出售报纸。可能有些政策制定者说我们国情不一样,北京特别特殊。然后北京地铁之前卖了这么多年的报刊,从来没见过报摊对安全有什么影响。但根据地铁站的实际情况,取消了报摊,部分车站采用了移动销售点的模式,少量报刊由专人销售,但不影响安全。真不知道对安全的影响是基于一种现实的触动,还是只是一记耳光,想当然,没有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估。
安全的确是地铁乘客的基本需求之一,也是相关部门必须履行的基本职责。但事实表明,一个小小的报摊或一个小小的固定报摊,很难承受对安全的沉重冲击。决策者要着眼大局,为整个地铁的安全做出战略布局,真正为乘客创造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同时,尽可能为乘客提供方便的旅行和生活,没有必要从一个文化交流平台开始,但它独立于《北京日报信使》。它的意图太明显了。
这样看来,北京地铁禁报真的让公众怀疑,有关决策人是真的在考虑公共安全,还是部门和小团体的私人利益。以安全为幌子来实现某些部门和小团体的私利,不仅违背了“权为民所用”的理念,也不会被大众所收买,只会感觉被愚弄和利用。
地铁站空厅是典型的公共资源,不是一些决策部门可以随意处置的“保留地”。决策部门不要逾越民意,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要充分吸收民意。如果你走自己的路,不仅会有帮助,还会破坏你的形象。希望相关决策部门三思。
特使陈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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