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柏杨遗孀诉文化公司违约 胜诉后该公司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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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虹
近日,北京市高级法院裁定,柏杨的妻子郭起诉北京邦道文化公司违约。后者不得不支付70万元的版税和违约金,但公司早已化为乌有。
2005年,柏杨与北京邦道文化公司签订《图书出版合同》,授权邦道文化公司在中国大陆以图书形式独家出版发行《柏杨版子·同治鉴》简体中文版,并同意邦道公司如授权他人,需柏杨出具书面许可。2006年,邦道公司授权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白洋话本字同治简》。2009年1月,邦道文化公司授权万娟出版公司出版《白洋白话版子·同治简全集》。2008年4月29日,白洋去世,《图书出版合同》对方当事人变更为郭。2008年12月25日、26日,邦道公司共向郭支付80万元。
郭认为,邦道公司未经万娟出版公司书面授权,擅自授权万娟出版公司,此外,还隐瞒了印数,未能足额支付稿酬。2010年上半年,她起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违反邦道公司授予万娟的合同。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底作出一审判决,郭邦道支付版税和违约金共计约70万元。
之后,邦道公司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去年年底,北京市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日,判决在北京法院网公布。
从郭张香华的代理人、北京红帆朱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勇处了解到,邦道公司至今未支付版税和违约金,公司原办公地点在空,目前在门头沟找不到该公司。邦道公司原法人王军在诉讼过程中转让了邦道公司全部股份,现法定代表人无处可寻。虽然他赢了官司,但一分钱也没拿到。
-再次兴风作浪
另一起诉讼是5月份的二审
徐勇还告诉本报,邦道公司在合同终止后授权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白洋话本字同治简》。鉴于代理机构未履行合同授权审查义务,郭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代理机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湖南人民出版社侵权,赔偿90万元。
该机构已向北京高级法院提起上诉,该法院将于5月举行听证会。湖南人民出版社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本报,他不了解此事,该机构聘请的代理人不愿谈及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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