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韩寒更换法院起诉方舟子 只为诉状“更平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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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韩寒诉方名誉侵权案有了新的变化:上海市普陀区法院正式允许韩寒撤诉。不知道韩寒已经向上海金山区法院提起诉讼,很多网友误以为“韩朝战争”已经结束。韩寒回复说撤回是为了调整投诉内容,比较“平和”。他的律师在微博上表示,将变更被告和管辖法院。
昨日上午9时30分,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发微博称:“10日,韩寒委托律师提交撤回韩寒诉(笔名:方)、刘名誉权纠纷、侵犯作品署名权纠纷两案申请。经审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于2012年2月13日裁定,允许韩寒撤诉。”对此,不少网友表示惊讶,“为什么要撤诉?”在微博评论中,大多数网友对此产生了误解,认为韩寒已经放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方周子。“就这样结束了吗?”甚至有网友质疑韩寒。“如果你有信心,为什么要撤诉?告之,则妄自尊大,撤之,则默不作声。”
然后我给韩寒打了电话。他不接电话,短信回复“我只是想调整一下投诉内容,平和一点。”然而,他没有明确对投诉内容进行任何调整。
支持韩寒的知名出版人卢金波表示,对于撤诉的事情他并不太了解,暂时无法发表意见。
关于如何“调整投诉内容”,韩寒案件的代理律师陶新良在电话中表示,不便采访,但可以通过他的微博看到线索。2月10日韩寒向普陀区法院申请撤诉当天,陶新良在推特上写道,“韩寒一直明确表示,他只追究方的侵权责任,没有起诉麦田,没有追究第二被告刘先生,也没有具体困扰网友。本案将由金山区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名誉纠纷管辖权的规定进行集中起诉。”
昨日9时51分,陶鑫良在微博上再次表示:“经韩寒同意,现说明如下:以刘先生为第二被告是律师对著作权案件管辖权的考量。经网上查询并与市公安局人口处核实,刘先生提交的申请被要求删除,不追究责任。韩寒初对此并未关注。案发当晚了解案情后,他不想牵扯到转载评论的普通网友,于是决定撤诉,集中精力到金山法院起诉。”
昨晚,方周子回复说他和韩寒与普陀区无关。"很莫名其妙,被起诉到普陀区法院."他猜测之前被起诉的神秘网友刘可能来自上海市普陀区。现在韩寒已经撤诉,不排除平息“追究普通网民责任”的问题。他说韩寒把起诉当成了儿戏,嘲讽“这些上海大律师做这种事就跟小孩子过家家一样。”
据了解,韩寒已向金山区法院取回诉状,方认为韩寒取回诉状是为了增加起诉内容。目前,方尚未收到金山区法院的立案通知书。
> >专家声明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
关于“撤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表示,韩寒起诉方周子是不明智的。之前的诉讼涉及的是网友刘先生,也就是普通网民。如果胜诉,会涉及到参与转发和评论的普通网民是否负责以及如何处理,对互联网环境和管理造成新的问题和危险,不利于互联网的发展。韩寒不断变化的需求有利于避免这些问题。
标题:[陇文化]韩寒更换法院起诉方舟子 只为诉状“更平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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