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为何有人替故宫大盗喊冤?不如说是在鞭策故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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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监禁的刑期仍在法定量刑范围内。为什么很多人认为施被重判了?正义是相对的。与紫禁城的十个城门相比,石白魁的失窃似乎算不了什么。故宫的小偷受到了严惩,故宫监察人员的问责似乎并没有体现出相应的力度。
据报道,故宫窃贼石已于3月19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已上诉。石13年的刑期或轻或重,引起了激烈的舆论。
对比一下新中国成立后故宫其他五起盗窃案:盗贼最终被判2死3世。其中3起判决发生在1979年刑法实施后的80年代。1987年有两起盗窃案,都是企图盗窃故宫文物。但其中一人被重判死刑,另一人被重判无期徒刑。与以前的案件相比,史的13年有期徒刑相对较轻。
这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对盗窃等财产犯罪逐渐从轻处罚的背景有关。1979年刑法对盗窃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1997年《刑法》规定对盗窃罪判处死刑,仅适用于盗窃金融机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去年,当石白魁盗窃紫禁城,刑法再次修改,对盗窃的死刑被完全废除。这也反映了我国刑罚体系日益人性化,死刑适用范围逐渐缩小。
那么,根据法院的判决,石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依据是什么?
去年5月8日,石盗走9件在香港两藏博物馆展出的镶金DIA手包等展品。检方根据保额确定,本案价值为41万元。《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个人盗窃1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数额特别大;此外,史还涉嫌另外两起盗窃钱包和手机的案件。基于他的自我表白,可以认定他主观恶性;是故宫又一起盗窃案,社会影响恶劣。所以13年有期徒刑的量刑还是在法定量刑范围内。
既然如此,为什么那么多人认为石被判重刑了?首先,难免有人怀疑检方是以保额而不是估值来决定价值的。更重要的是,正义永远是相对的。石这样的小贼,能在民族文化精华所在的故宫博物院里偷东西,没有帮凶,也没有高科技工具!感情上,人们会觉得除了依法惩治小偷外,还要严格询问故宫的管理人员:为什么小偷可以轻易切断监控电源?为什么小偷被保安抓住后可以溜走?故宫每年都收到巨额财政补贴。为什么没有建立预防网络?
尤其是去年的石冲门事件,故宫暴露出来的失职严重威胁了国宝的安全;相比之下,史的盗窃案似乎算不了什么。但是现在故宫的贼已经被严惩了,故宫监察人员的问责似乎也没有体现出相应的力度。大众很容易互相比较。劝故宫不如喊故宫贼:去年暴露的门修好了吗?贼和贼已经被彻底消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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