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民歌《浏阳河》词作者诉新华书店侵权
本篇文章382字,读完约1分钟
湖南民歌《浏阳河》自1950年创作以来,一直受到群众的演唱和喜爱。近日,浏阳河作词人老徐起诉浙江文艺音像出版社和北京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理由是音像出版社未经许可将浏阳河纳入其vcd。
原告老徐先生称,由于上世纪60年代的历史原因,《浏阳河》被改为湖南民歌。1994年5月,国家版权局正式公开恢复原告浏阳河的署名权。1997年11月,原告在湖南省版权局登记浏阳河的文字作品,享有浏阳河歌词的著作权。但未经原告许可,浙江文艺音像出版社在其《中国民歌》vcd mtv中任意收录浏阳河,既不署名原告,也不向原告支付报酬。
原告认为音像出版社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王府井书店销售侵权作品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责令两名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侯怡君范世明
标题:[陇文化]民歌《浏阳河》词作者诉新华书店侵权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甘肃经济信息网是一个为世界华人提供甘肃省本地信息资讯的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甘肃经济信息网的小编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