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版权公司状告网站侵权败诉 网站未加工未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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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侵权
据悉,2007年,原告北京三方版权代理有限公司获得了其他版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稿酬权等。)等九部作品,如《丑帝胡巴》,版权归作者刘邦华(笔名:莫扬子)所有。2011年6月24日,原告发现被告成都九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站(www.qiannao)未经许可,也未支付报酬,非法传播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包括《丑帝吴八》,侵犯了原告在互联网上传播信息、依法获得作品报酬的权利。据此,原告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被告赔偿原告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3万元。
意想不到的判断
经过两个小时的审判,法院宣布休庭并宣布判决。十分钟后,法院恢复审理,法院作出了令原告和观众惊讶的判决:九友公司虽然侵权,但免责。驳回北京三防版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所有索赔
法院认为,公证书中所述的被告网站显示,被告前脑网站专门为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室,被告联系方式等信息在网站上公布。向用户提供的空室由用户自己使用和管理,他们决定同时披露或对其存储的信息保密,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他在诉讼前已向被告发出停止侵权的通知。综上所述,被告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知道本案涉及的作品存在,可以在他的网站上下载,以及涉嫌侵权的事实,被告在得知原告的主张后封锁了相关内容。因此,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本案被告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原告要求赔偿被告的损失和合理费用的主张不能成立。
高科技法律报纸陈迪
法官提示
并非所有网站都对侵权行为负责
审理此案的法官张媛媛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涉嫌侵犯版权的网站诉讼越来越多,侵权方式也多种多样。到目前为止,针对网站败诉的案件占大多数,很多人认为只要网站存在非法下载或阅读,网站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其实不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客户提供作品、表演等提供信息存储空室。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公开,并具备一定的条件,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个条件是网站发布联系方式,不加工编辑作品,不获取利益等。被告已经掌握了这些要点。经过慎重考虑,法院最终做出了有利于被告的判决。
正在修改的著作权法草案也有避风港原则,技术服务提供者不负责审查。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和传播。如果法律被过度压制,将不利于网络的发展和作品的传播。张媛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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