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音乐界联合公布著作权法草案意见 建议3月改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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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界联合提出将三月改为三年的提议
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稿),引发了整个音乐界的大讨论。昨天,中国音像协会录音工作委员会和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在北京召开媒体吹风会,宣布对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昨天的通气会持续了近三个小时,刘欢、小珂、宋克、张亚东、谷建芬等著名音乐人以及数十家唱片公司的代表出席了通气会。许多音乐人对《著作权法》(修订草案)的一些条款表示强烈不满。刘欢认为,草案的出发点是不可思议的。如果草案通过,将会毁掉整个音乐行业,彻底扼杀音乐人的创作热情。音乐市场将彻底成为港台日韩欧美音乐的世界,大陆音乐只会充斥着各种劣质作品。对于一些法律专家认为新法的相关规定更有利于传播,能有效防止唱片公司垄断其作品,刘欢痛斥其荒谬之处:这是一部版权法,保护版权所有者的利益,应该有另一部关于传播的法律。
音乐家周亚萍作为代表,在音乐家内部讨论后宣读了对草案的修改意见。至于最有争议的第四十六条:录音制品首次出版三个月后,其他录音制品制作者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周亚萍表示,演唱工作委员会和流行音乐协会的修改建议是将强制许可期限从三个月改为三年,并增加著作权人声明不允许使用的排除条件。据了解,歌唱工作委员会将通过相关渠道和组织反映行业声音,并向相关机构提交最终修改意见。(吕)
标题:[陇文化]音乐界联合公布著作权法草案意见 建议3月改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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