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王蒙:有些流行词让我特别反感,比如“小鲜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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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名为“中国盘点2016”的活动中,著名作家、前文化部部长王蒙对网上的一些流行语表达了自己的态度。“有些话让我特别反感,比如‘小鲜肉’。就算你直接说你的性欲,也比说‘小鲜肉’强,但是我没有权利也阻止不了这些话。”
除了“小鲜肉”,还有王蒙反感甚至讨厌的“颜值”。但也有王蒙喜欢的流行语,比如今年流行的《野性的力量》,往年流行的《你妈叫你回家吃饭》,让王蒙觉得很美,让他想起了童年。
把2016年的一堆流行语放在一起很正常,有喜欢的,也有不喜欢的。王蒙最喜欢的《野性的力量》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时候,很多网友都表示了对它的厌恶,恳求大家不要事事依靠“野性的力量”。王蒙的发言只是表达个人喜欢,这是他的权利。但正如他所说的“这些话是无法阻止的”,说明不管有人喜不喜欢,流行语的传播总有规律和原因。
流行语往往是名人、重大事件、某些现象孕育出来的。之所以有一定的生命力,是因为传播者找到了更简洁有力的表达方式,节省了表达时间。比如网友评论一个明星长得好看,年轻,有魅力,值得消费,需要用一长串形容词,而简单的“小鲜肉”两个字就包含了很多。
流行语本身没有褒贬的倾向,因为有多元化的解读价值,也是“小鲜肉”和“面值”。在不喜欢的人眼里,包含着某种肉欲的表达,是用户格调低下,审美低下的表现。在喜欢的人眼里,这是一种对美的公开追求,没必要掩饰。文字无罪,要思考文字背后的价值观。你喜不喜欢一个流行词,是一个价值观的争论。
王蒙以激烈的态度批评“小鲜肉”和“颜值”,因为他理解的这两个字传达了一种不好的价值。在影视行业,王蒙的观点可能会引起共鸣,因为很多业内人士对依靠“颜值”的“小鲜肉”已经厌倦了。原因是“小鲜肉”的盛行破坏了市场规则,降低了作品质量,引导了一些偏颇的影视消费趋势。
但是存在是有价值的。难道不需要用“面值”来保护喜欢“小鲜肉”的观众的权利吗?再说了,喜欢“小鲜肉”也没什么丢人的。从商业伦理的角度来看,这恰恰是市场需求造成的。如果没有市场需求,“小鲜肉”就不会诞生,也不会那么受欢迎。还有一点,在“小鲜肉”流行之前,娱乐圈不缺类似的明星,但当时还有其他的片名。
不喜欢和喜欢都有表达自己的权利,文字背后的价值观也可以深入思考和探讨。但是,作为流行语,它们是不可阻挡、不可阻挡的。任何停止的行动都可能使这些话变得更加广泛和重要。(韩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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