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评:韩寒维权不是“多此一举” 有深远普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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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学术造假者方质问年轻作家韩寒的父亲为他写作,并在网上与韩寒发生口角。此后,韩寒委托律师在上海就方对其名誉造成的损害提起诉讼,要求赔偿10万元。就这样,韩寒和方关于文学作品名誉权的质疑、批判和侵害之争正式上升到法庭阶段,一场口水战最终演变为一场法律之战。
众所周知,韩中战争的本质是如何在言论自由(社会批判、监督和公众的知情权)和个人权利(尤其是公众人物的人格和名誉)之间获得适当的保护和合理的平衡。对公众人物的批评和监督是公民依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这不仅是公认的法律原则,也是公民个人行使言论自由的底线。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韩朝战争的结局如何,法律的介入都有助于推动局势向前发展。
批评公众人物的法律底线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他既然享受了名声带来的好处,就要承担公众人物向社会示威的责任,要坦然面对公众的质疑和批评。法律惩罚侵犯他人名誉权的人,但名誉权是有一定限度的。名誉权的保护范围过宽,说话人容易受到指责,不利于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的有效发挥。2002年,有媒体报道范志毅涉嫌赌博和玩假游戏,范志毅将该报道告上法庭。结果法院判决范志毅败诉。法院认为,尽管原告认为以其所谓赌博为名的争议性报道有损其名誉,但原告作为公众人物,应该容忍和理解媒体在行使适当的舆论监督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轻微损害。
但是,当所谓的批评纯粹是诽谤或者明显涉及诋毁、侮辱时,公众人物有权通过法律进行反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名誉是人的第二生命。如果一个作家的作品被枪手抄袭或撰写,显然会严重影响作家的社会评价,从而影响作品的畅销程度。韩寒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作为一个作家有着非常重要的身份。方在微博上接连发表多篇文章,质疑韩寒的作品是他父亲写的,显然触及了韩寒名声的底线。韩寒以侵犯名誉权为由上法庭显然是合理的。
评论文章的内容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关键问题是内容的真实性。就朝鲜战争而言,如果方的文章传播的事实基本属实,方不负责任(不考虑侮辱性词语)。虽然这样会导致韩寒的名誉下降,但法律认为名誉下降是自己造成的。如果方传播的基本内容不准确,或者有不恰当的评论和侮辱性的言辞,公众对韩寒的社会评价就会降低,这就意味着韩寒的名誉权受到侵犯。方将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代写背后的法律解释
方汉之战的焦点是方周子对韩寒作品有枪手代笔的质疑,这与文学界的抄袭之争明显不同。抄袭是对原作者著作权的严重侵犯,因为有发表的文章进行比较,以及原作者的维权行为,比较研究后很快就能得出结论。但代写是枪手与作者合作共赢,欺骗读者与社会的行为,是枪手心甘情愿将作品版权交给作者的行为。有枪手名字的原作在现实中无法发表,所以没有可比版本。由于质疑代笔缺乏法律证据,造假者或怀疑者只能通过解读文章提出逻辑上的质疑,证明作者不能创作这些文章。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中财产权的转让,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不得转让。也就是说,枪手不能把作者身份卖给作者。但在商业化的今天,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流水线制造、枪手代笔等创作方式不断进入文学写作,使得一些文学写作成为一种欺骗读者和大众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没有相反证明的,署名作品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签名的目的是为了表明签名人是作品的创作者,并表明作者的身份。作者身份一旦确定,就意味着他创作了作品,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他有权享有著作权,行使著作权财产权和其他人身权。
韩寒拥有自己署名作品的版权并提供手稿,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方质疑著作权人不是作者,甚至著作权人和提供稿件的人仍然不是作者,没有证据不能导致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变更。我相信方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因此,不难看出,方通过舆论质疑韩寒,不是为了将韩寒置于法律地位,而是为了打破公众对韩寒的信任。他从来不承认我想打破韩寒的神话。显然,如果韩寒的文章被大众接受,必然会导致对韩寒的创造力和正直性的怀疑,导致他的声誉下降。从这个角度来看,韩寒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自我认证,并不是像支持他的人所想的那样是一个多余的动作,也不是像反对他的人所想的这里没有银子,而是维护他名誉的必要手段。
尊重法律是最好的选择
美国大法官布伦南说了一件奇妙的事情:在自由评论中,错误是绝对不可避免的,犯错误的权利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真理的传播需要这种生存空.
通常很多人认为对公众人物的批评或质疑必然会损害公众人物的形象,但事实上,自由公开的批评可以增强公众对公众人物的理解,促进相互信任和社会进步。
批评使人进步。然而,权利不应被滥用。批评者本身应该成为目标。他们不应该把批评变成满足私欲的工具。他们应该通过推理来说服人们,学会真诚地推理,而不是鲁莽地责怪别人。
当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时,他们很可能会因为自己的批评言论而陷入诉讼。如果败诉,批评者作为被告,可能会被法院判决承担案件的法律费用,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另外,批评家还要承担败诉造成的名誉损失,这些成本加在一起可能相当巨大。如果批评家胜诉,他们的知名度将大大提高,在社会上也有更大的发言权。虽然经济效益小,但社会效益大。正因为如此,为了避免诉讼或胜诉,理性的说话者应该对自己沟通的内容负责,保证沟通的内容基本真实,而不能捏造事实by/きだよ 0。
打击假货,在法律范围内解决纠纷,显然是法治社会公民的最佳选择。公众人物在遭遇侵权时,拿起法律武器是自己对法律的信任和对真理的尊重,也具有深远的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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