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妇女参政 尚需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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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杰
近日,在联合国妇女署、全国妇联举办的促进中国妇女参政培训班上,湖南省妇联表示,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平均配备女干部1人以上,妇女参政有新突破。
联合国性别平等基金促进中国妇女参政项目于2011年4月在湖南长沙启动,即将到期,为期一年。该项目的背景是,自1978年以来,NPC女议员的比例一直徘徊在21%左右,这一比例连续30年没有大幅提升。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发布的国际妇女参政主要情况调查显示,1997年中国女议员比例在世界女议员排行榜上从第16位下降到第56位,与联合国提出的议会中女性比例至少应达到30%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这个排名虽然不是很科学完善,但却是衡量世界各国女性参政水平的一个非常重要甚至是唯一的指标。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渡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现状:要么前进,要么后退
从宪法和法律方面来看,男女在各种基本权利上的平等是中国早已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
《妇女权益保障法》、《村民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妇女发展纲要》都涉及促进妇女参政。
但是,将法律平等转化为实际平等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任重而道远,我们与其他国家在某些方面的差距还在拉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国际部副巡视员段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在过去的30年里,中国全职州长中的女性比例一直保持在3%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只有四位女省长:1982年出任江苏省省长的顾秀莲,2001年出任内蒙古自治区主席的吴运奇木格,2005年出任青海省省长的宋秀妍,以及今年2月当选安徽省省长的李斌。
在2011年促进中国妇女参政项目启动会上,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孟晓思指出,中国部级以上女干部比例远远落后于智利、南非等发展中国家,居世界第61位。女干部副职多,正职少,假职多,实职少,低级职位多,高级职位少,边缘部门多,主流部门少,这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相比之下,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研究所对国际妇女参政情况的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15个国家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为女性,32个国家的发言人为女性,30个国家的女议员比例占议员总数的30%以上,30个国家的女部长比例达到30%以上。
从国际环境来看,中国女性参政近十年停滞不前,处于不进不退的尴尬境地。全国妇联副主席孟晓思在讲话中评论说。
女性参政比例低是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但中国也有自己的特点,比如传统观念的影响,女强人的说法也是一种带有负面意义的赞美。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渡劫指出。
段撰文指出,当前的公共政策和立法中,除了中国文化含蓄隐忍的一面导致女性参政意识淡薄、双重角色和社会职业歧视造成的双重负担外,还有一些不利于女性参政的因素。
最明显的是国务院规定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为55岁。这一退休制度建立于50年前,由于制度安排,妇女失去了晋升和发展的机会。另外,目前很多地方很少允许女性加入领导班子,只是为了性别点缀。
在选拔女干部方面,也存在着无、知、少、女的现象,即部分参政妇女因符合多种附加条件而当选,如非党员、高级知识分子、少数民族、港澳台同胞等。,从而排斥了一大批优秀的女性人才。
目标:全国人大和村委会
鉴于中国妇女目前在政治参与领域面临的挑战,2009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向联合国性别平等基金提交了项目招标申请,该申请于2010年7月获得正式批准。该项目持续了四年,资金总额为2,456,934美元。
2011年4月,促进中国妇女参政项目正式启动,在黑龙江、山西、湖南等省6个县12个村进行试点。提高妇女在NPC和村委会中的比例和影响力是该项目的三个关键领域和目标之一。在渡劫看来,这一方向的选择意义重大。提高全国人大女代表的比例不仅与国际排名有关,而且对国内公共政策制定中的性别平等也很重要。
今年恰逢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集中换届,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始新一轮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一份促进中国妇女参政的项目文件显示,在农村地区,妇女占农村劳动力的65%,但村委会成员中只有21.4%,只有1% ~ 2%的人担任决策职务。
农村妇女的参与也非常重要,应该在基层民主和基层自治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农村社会变革和农业劳动力女性化的背景下,如果妇女不能很好地参与村庄管理,将对中国农村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渡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在试点省份的选择上,根据对项目的初步调查,黑龙江、山西、湖南三省在两个指标上处于不同的水平,有各自的项目重点。例如,就村委会中女性成员和主任的比例而言,山西分别为8.61%和3.43%,居全国首位。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女代表比例而言,湖南省人大女代表比例为17.4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排名较低。然而,黑龙江省是在这两个指标的中游,随着空房间的增加。
策略:配额指数倡导
2011年,湖南省作为试点,率先制定发布了《2011-2015年湖南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方案》。该计划的突破在于规定县、市党委、人大、政府和CPPCC四大班子都必须配备一名女干部。
此外,在全省、市、州每个党政一把手中配备一名女干部已成为新的目标规定。据《中国新闻周刊》湖南省妇联组织部一位负责人介绍,湖南14个市县已经有1名女党委书记和2名女市长,超额完成目标。
类似于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确定妇女参政目标和名额的方法,从而有效提高妇女参政比例,是中国借鉴其他国家提高妇女参政水平的重要经验。
西班牙2007年颁布的《男女真正平等组织法》规定,各类选举候选人名单中男女比例不得低于40%,不得高于60%。2002年,古巴制定了后备干部中50%为女性、50%为男性的工作政策。目前,古巴女议员的比例从上届的35%左右上升到本届的43.2%,居世界第四位。
事实上,中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增加这一比例。《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也指出,现有村委会中应有适当数量的女性成员。但上述文献对人数和具体方法都不清楚,导致1970年以来妇女参政停滞不前。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希望通过提高政府官员的性别意识来改善这种状况,并倡导在《妇女法》和新的妇女发展方案(2011-2020年)中增加各级妇女代表的人数,并制定明确的人数指标和监测机制。段向《中国新闻周刊》指出。
与过去十年的旧纲要相比,《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提出了全国人大女代表、CPPCC女议员以及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中女性比例的目标要求,这是一个历史性突破。
同时,纲要提出了两个主要目标: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超过30%,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超过10%,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表示,在未来十年内,很难在2010年的基础上,将农村妇女参政指标提高近10个百分点。
此外,根据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监测,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换届选举中重视女干部的选拔,忽视了平时调整中女干部的分配,导致一些妇女参政指标波动较大。
我们还将推动试点省份的相关政府部门通过设定配额、遴选标准、监督和评估机制及其他相关制度,逐步提高女性候选人在各级政府领导岗位和人大以及CPPCC的比例。段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2012年4月18日)
标题:[陇文化]妇女参政 尚需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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