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红楼梦》西译上的趣事与真正的文化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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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真正想知道的是西方是如何看待“红楼梦”的。他们可能看不准,理解不透,但我们不需要轻佻的笑,因为我们需要“回头看”:我们中国人已经理解透彻了吗?不知道最嚣张的人谁敢给出这样肯定的答案。
中西文化的概念差异在《红楼梦》的西方翻译中也很有趣。比如著名的英语翻译家大卫·霍克斯(david hawks)把“一首好歌”翻译成了“赢了就做了的歌”,所以他的独创性应该受到表扬,这对他来说确实很难(但严格的学术考试并不意味着它完美地“传达”了原文。“了”不仅是“结束”和“结束”的意思,也是“理解”的意思。不要说佛经术语,就连诗人也经常用“了”字,比如黄山谷的“不能把眼睛放在公共事务上”。但霍克斯只是把包公的弘毅院翻译成了“陆毅院”,而有学者“归来”翻译成了“快绿院”——绿怡园,这不符合西方的观念。这种例子让人由小见大,也是最“发人深省”的。单就这两个音调,中西读者就有如此巨大而“对立”的文化联想和审美感受!更别说整个红楼和整个秦雪的脑子了!我不知道霍对快禄的理解是怎么回事,他把芭蕉和唐两种植物放在庭院风景的主眼里,芭蕉是黛玉的象征,唐是湘云的象征。霍先生坚持要把“红”改成“绿”,给全书造成了根本性的、关键性的大麻烦。
其实霍的很聪明。既然他主张把怡红院翻译成怡绿院,必然会导致连锁后果:那么,如何翻译《红楼梦》的“红”呢?是否一定要翻译成“绿房子梦”?他大概意识到这很麻烦,所以连《红楼梦》的题目都避而不谈,干脆就是“石头的故事”。
《红楼梦》三字首先是不可译的中国文化诗的语言和审美观念。“红楼梦”或“红楼梦中的梦”一直困扰着西方人。光说“红楼”就已经是一个不可思议,莫名其妙的奇怪标题了。所以,《红楼》根本无法传达“红楼”二字对中华民族受过教育和受过教育的读者的艺术效果,“差得无法计算”!
红楼虽然很不尽人意,但还是要“说回来”。毕竟还是主观上尽量忠于原话。后来有了红楼梦,让中西方读者都迷惑不解。想必,《红楼梦》应该理解为“朱门梦”和“朱迪梦”吧?如果是这样,我也想说,这是一种非常不恰当的破坏原意,违背翻译原则的方式。
霍克斯的翻译各有千秋,他甚至翻译了双关语,这是一个伟大的奇迹。但是,在面前,霍永远是冷漠和无助的——或者说不得不提出以下建议!比如他遇到书中第一个仆人,他又弱又弱——,谐音灾,火(霍是入音,北音不是入音,和“火”“灾”差不多,或上,或下);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那个时代的仆从称谓都是吉祥语,比如“王二”“行二”“来生”“李”“贵”...是的。“开”人开,原也谐“气”声。因此,乾隆和宣彤时代的读者看到“霍奇”这个名字就知道其中的精彩。然而,霍先生的英译本,即使以这个名字,也是一本叫做《灾异》的大书。我看了,真的很惊讶!一个“封建家庭”,在十七、十八世纪给仆人起了这么一个“好名字”,让欧美人看到了不可避免的恐怖,以为中国人远离清朝,比“西方民主”开明得多。可以看出西方读者理解秦雪的书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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