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儿童不是电视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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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剧徐鹏飞
一些选秀节目无视成长规律,把需要心理保护的孩子放在聚光灯下,以换取收视率。称他们为无良企业并不夸张
打开电视,从早年的选秀大赛,到今天从国外引进的真人秀,虽然节目的包装和叙事策略不断升级,但其核心始终是“选秀”。其内在逻辑是:以取悦观众为出发点,精心推出一种“商品”,为自己赚取经济利益。
在这个热闹的市场里,最特别、最隐秘的“消费品”就是参加选秀节目的孩子:三四岁的孩子能有风格地唱京剧,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在创造奇迹,满足观众的围观和好奇,提升收视率,吸引广告。这种节目对制作人和广播员都有好处,但显然对孩子的伤害大于好处。
首先,对于艺术天赋正在崭露头角的孩子来说,绝大多数才艺表演都是拔苗助长。当一个选秀节目“发现”了一个出类拔萃的孩子,吸引了人们的目光,各大电视台经常争相邀约。在这个过程中,孩子的天赋很难得到提升,而是被不同的电视台以不同的方式重新包装和“出售”。就像王安石笔下的方仲永,五岁时就可以不用自学就能写诗题词。他父亲发现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他到处走,不让他学习,最终“失去了所有人”。不同天赋的孩子一旦被视为“金鸡”,成长的道路上会出现障碍,有的甚至会把他们引入歧途。这样的例子很多,包括好莱坞创造的童星。
其次,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互联网时代,参加才艺表演的孩子们被放在放大镜下,他们的一举一动和微笑都可能带来“赞”、“酷评”和“差评”——过度和过早地暴露在公众面前的空,面临着强化或隐藏的竞争。在淘汰过程中,孩子紧绷的小脸或早已含在眼眶里的泪水让人心疼:为什么站在这里接受粗暴的评判?更极端的例子是,一个小女孩在节目中哭得失去控制,却在网上走红。在接下来的录音中,工作人员更感兴趣的是逗孩子哭,以维持她的“网络名人”身份。不同年龄的孩子,心理承受能力、适应能力、理解能力都不同。市场化、娱乐化、成人化的选秀节目无视成长规律,把心理上远未准备好、需要保护的孩子放在聚光灯下,以换取收视率和点击量。叫他们无良商人也不过分。
这种选秀节目伤害的不仅仅是小玩家和嘉宾,还有大量的小观众。作为大众传媒的重要组成部分,电视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不言而喻。只有大人的脸在期待,“赢”才是王道,取悦评委,追求名利...选秀节目传达了这样一种“生存策略”和单一的价值观,对于没有独立判断能力的孩子来说是一种消极的“示范”;对于一些渴望成名的父母来说,也是一种诱因。在电视上出名似乎意味着成功和幸福。
并不是所有的选秀节目都忽略了孩子的尊严,但是很多节目的本质都是打着娱乐的幌子进行商业运作,所以在这个超市里,孩子是没有必要被选中的商品。如果说这句话更多的是为了父母,那么儿童选秀节目对孩子缺乏理解和尊重也是成人社会对孩子普遍态度的反映,需要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全社会来反思和调整。
标题:[陇文化]儿童不是电视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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