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新中国首例征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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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利用媒体结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回顾历史,最早的媒体征婚广告伴随着社会的巨大变化和人们观念的深刻变化。
在中国媒体上
第一则征婚广告
中国媒体的第一则征婚广告于1902年6月26日刊登在《大公报》上。第一则征婚广告发布后,引起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反响。第一,那年7月27日,中外日报转载了广告,加了个标题“世界上最文明的求婚广告”,暗示赞成。第二,当时国内著名女权运动领袖林宗苏女士看到这个广告后,给《中外日报》写了一封信,对这件事进行了猛烈抨击,并从女性的立场强调,这个广告只提到了要求女性的男权思想。
新中国结婚第一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四川省江津县丁乃军是中国第一个在报刊杂志上结婚的人。王润泽详细写了一篇文章《新中国第一个结婚的男人》。1981年1月8日,《市场新闻》公布了新中国的第一批人物:求婚者丁乃俊,男,未婚,40岁,身高1.7米。已被误认为是正确的,已被纠正。现在,我是四川省江津师范学院的数学老师,月薪43.5美分。请写信联系申请人,并附上近照。今天,这似乎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但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真的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事件。
新中国第一
人物诞生了
1979年,刚刚摘下右派帽子的丁乃军被分配到永川师范学院当数学老师。当时他快40岁了。丁乃俊最大的愿望就是找到一个终身伴侣,然后回到江苏老家一起定居。丁乃俊给《人民日报》的编辑写了一封长信,希望能为他贴一则征婚广告。
这封信被送到了人民日报。当时的编辑赵丽回忆说,丁乃俊给《人民日报》出了一道难题。
自1949年以来,中国的报纸和期刊上没有刊登人物的先例。但人民日报的编辑们经过讨论,认为丁乃俊绝不是一个个体现象,应该支持征婚这一新生事物,为人民做些实事。
但通知并没有刊登在人民日报上,而是刊登在人民日报刚创办的《市场新闻》上,而且放在了不那么显眼的位置。就这样,新中国的第一批人物诞生了。据《北京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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