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清史稿辞典》:一部编辑混乱、谬误充斥的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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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东教育出版社出版了750万字的《清史稿大辞典》,这应该是一个很大的学术事件,值得称道,对读者解读《清史稿》和获取清史知识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字典无能,优雅。它所包含的六万多条词条中,错误不下三千条,全书问题严重,令人失望。
风格不同没有规律
字典应该是最典型最有示范性的书。除了内容完整准确之外,特别重要的是风格规范统一,编辑精准,表达清晰,概括恰当,逻辑GAI,各部分呼应,协调完整。相反,字典处于混乱状态。
不正确的单词和目的集合。不正确的收集和立法,不分青红皂白的收集和立法,以及什么时候不收集。作为一部词典,应该有严格的原则和标准来包含哪些术语。词典武断,不收词,不收错词,不滥词;当你把眼睛分开时,你不应该把眼睛分开,而应该把眼睛分开,虐待它们。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整本书的混乱。比如除了“施事”、“施事于众人”、“施事于六科”之外,还设置了“施事于礼科”、“施事于工科”,但没有“吏”、“户”、“兵”、“刑”。没有站,给人迷茫。而且过度收藏严重。例如,数百个非常简单的词,如“不妨”、“稻田”、“史静”和“葡萄”被包括和解释。但是,关于清朝历史的重要词汇没有包括在内。如地理志中“府”、“州”、“县”等名称下,往往标有“崇”、“范”、“劳”、“难”、“简”、“瑶”、“夷”等字样。是什么意思?如果做一个词条解释,最能体现字典的特点,但几乎没有。
项目设置中灵活性与形式化的混淆。虽然《清史稿词典》规定清史稿正文中出现的所有名词都作为词条收录。而特定语境中出现的名物,不能照原样记为条目,要按照套路妥善处理,然后建立为条目。比如“郡”字,在地理志的一般描述中,有时只是作为不带“郡”后缀的字出现。本来平时用的时候,必须在字后加“郡”字,自古以来就是约定俗成的。事实上,这本词典中有许多这种灵活性的例子。但地名条目有600多条,按《清史稿》记载。在字典中,一般有两个项目:主项目,即正项目,和辅助项目,即参考项目。但是对于主文和辅文如何整合缺乏整体考虑,相当混乱。或者用参考文章代替参考文章,导致重要条目遗漏;或者虽然有参考文章,但是没有落地,没有回音。比如《四贝勒》篇说:“见‘太宗’。”然而《太宗》篇中并没有“四贝勒”。
写作中的困惑。归纳和不同的表达没有统一的标准。每个条目都应该有一个概括来表明它的位置。然而,词典的通用语言,尤其是文字的输入,缺乏统一的标准。人物概括繁琐无序,不规范。就像做老婆,或者“平民女人”,或者“平民女儿”,无异于制造混乱。更诡异的是,老婆和妾一样,老婆是“官妇”,妾其实是“平民妇”。(见第1506页)还有,同一属性有不同的定性词,就像清朝的将领盘胧、潘永贞一样。前者因与吴世璠谋反而“叛清”;后者虽以金圣焕反叛清朝,但定性语言为“清朝将领”。(分别参见第2548页和第2549页。)一切都不一样,而且是随机的。
地址混乱。清代有大量的封号,尤其是藩属部门的封号,是代代相传的。称侯爷及以上者,如太子、郡王、贝勒、贝子、公等,名副其实;但是,称太极、禁忌囊为王侯是不正确的。这样的非标准表达方式不少于200种。按常理来说,在严谨的字典里,无论任何一个字的标题是什么,都要用它的真名。然而,在这本字典中描述皇帝时,寺庙名称多达1000个。
八旗称谓混乱。清朝初期存在的八旗制度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军事和人民都属于这种制度下,即所谓的旗,是用来统一军队和人民的。所以,一个人要说自己在八旗中的地位,只能先说“别旗”,再说“属”,但不能颠倒过来。《清史稿》在描写八旗时,倒置、混乱等无序现象比比皆是,既不准确,也不严格正确。虽然这本字典已经纠正了这个谬误,但由于编辑混乱,对八旗的描述仍然不少于100条。
在解释中,意义是无序排列的,随意行动的。当一个词条有多个含义时,要按顺序,尤其是时间顺序。但是字典里没有这样的规则,倒序的词条有200多个。
冗余的文本随处可见。表现在清朝称号前加“清”字。这是一本关于清朝历史的词典。解释中提到的清朝的称谓,按常理不会理解为其他朝代,所以应该不再标注“清”(或“后晋”)字样。字典中“清”字加在清朝名前,不少于1100位;有600多条多余的文字,标明了出生和死亡的年份,谈到了死亡的年份,甚至死亡的年龄。但在地名解释上,只讲历史沿革,不涉及清朝;或者详细描述场景;或者记住传说和轶事;或者说说产品、特产、名胜古迹等。至少有2200篇冗长的多余文章,不属于清史范围,或者与清史无关。在古籍的解读中,有一千二百多卷繁琐的内容描述,还有人名、文章、诗词;或者频繁列出版本,几乎字典里每一本古籍都有版本介绍,不下300篇文章只列出三个以上版本;或者反复介绍描述,有200多篇;或者不厌其烦地列出现在300多个藏书单位。
错误经常出现,令人困惑
作为以《清史稿》解读为载体的清史词典,其首要任务是指出并纠正《清史稿》中的诸多错误,准确阐释清史知识,挖掘清史精华。这本字典不是这样。它不仅没有纠正《清史稿》中的错误,相反,它延续了大量的错误,甚至有荒谬的谬误,以至于不仅清史中的许多问题,而且常识都被错误和混淆了。结果,非但没有纠正和解释错误,反而传播了更多的谬误。
历史错误。书上到处都是。主要包括:
历史事件中的错误。或者张观·戴笠:比如顺治十三年顺治皇帝南巡苏州时,用棍子打死和尚,罪名是违法犯罪(见第43页“三盖”篇)。大谬,顺治皇帝从来没有南巡过,但是他到不了南苑那么远,到不了京城一百里。怎么会有南巡?这是把李森贤的江南之旅误解为顺治皇帝的南巡。”直呼孔的名字。在避开了清朝皇帝将它的名字改为尹稚的禁忌之后,它被重新命名为尹稚”(见第361页)。颠倒混乱。事实上,尹稚是他的真名,云志在他死后被改变以避免雍正帝的禁忌。在这里,我不知道该避哪个清帝,避什么,这样就能犯这样的常识性错误。却说吴顺治二年“起兵响应金圣焕反清,大败被杀”。(见第806页)错了。金圣焕反清归明是顺治五年。在这里,金生被误认为金生焕,这是完全错误的。
或者杜撰荒诞:明朝大臣沈·,“驾舟舟师,授右侍郎为兵部尚书”(见第864页)。不对。自从杜南被占领后,弘光王朝就不复存在了。怎么会有“斧王”(洪光皇帝)?“绍兴”被称为“南明鲁王朱一海在绍兴监国时使用的称谓。第一年(1645年)是顺治二年”(见1903页)。不对。谁称帝建元只有一个爵位,所谓监督国家,就是太子或臣下暂时监督国家大事,掌管国家大事,怎么会有爵位?王陆·郭健从未有过头衔。而且鲁王监国元年是顺治三年(1646年),不是顺治二年。说“肇庆”是“南明桂王朱友郎政权元年”。三年,第一年是顺治三年。此后,它被改为李咏”(见第2416页)。不对。没有这回事。朱有郎称帝建元时只有一个头衔,那就是李咏。李咏元年是顺治四年,不是顺治三年。南明桂王的所谓朱友郎也是不正确的。应该是南明皇帝朱友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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