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价值60万陶瓷观音像就餐时遭损毁 状告酒家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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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何、通讯员蔡春)带着价值60万的陶瓷观音像去快餐店,但观音像被损坏了。近日,荔湾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观音像所有人邹某不能证明观音像损坏是快餐店员工造成的,驳回邹某的诉讼请求。
据邹的陈述,去年11月26日,她带着青花观音像到广州参加拍卖,中午去快餐店吃饭。女主管邓某在拖走送餐车时撞倒了她的观音像车。之后邹某花了3万元委托文物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认定与清末类似青花器物的质地和表面数据吻合较好。
为获得赔偿,邹起诉快餐店所属餐厅,要求赔偿受损观音像60万元。但餐厅坚称员工没有遇到邹的观音形象,邹是用瓷器勒索。贵重物品送去拍卖,谨慎保管是常识,不可能去路边吃饭。
法院认为,邹关于快餐店员工相撞的说法没有其他证据支持。此外,邹并未对该物品履行谨慎小心的义务。因此,法院驳回了邹的诉讼请求。
标题:[陇文化]价值60万陶瓷观音像就餐时遭损毁 状告酒家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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