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神断狄仁杰》被诉侵权 法院判其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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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小兰
都是与迪徐人杰有关的影视剧,《神探迪徐人杰》的制作人将会以“神段迪徐人杰”为名起诉,只差一个字。昨天,据了解,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上帝打碎了迪徐人杰”构成不正当竞争。
东阳荣轩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轩公司)声称是第一至第三部电视剧《神探迪徐人杰》的合法经营者,《神探迪徐人杰》系列作品口碑较好,为观众所熟知和认可。
由钱编剧、导演,东阳青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艾克赛温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制作、发行的电视剧《神段迪》使用了类似于《神探迪》的片名,片名推出方式相同或类似等。,这让观众误以为这是《神探迪·徐人杰》的第四部。北京电视台播放了这部剧。
原告认为三被告与北京电视台构成不正当竞争,起诉其停止出版《神断狄徐人杰》,并在报纸上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080多万元。
四名被告均认为荣轩公司并非电视剧《神探迪徐人杰》的著作权人和经营者,“神断迪徐人杰”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表明,荣轩公司是电视剧《神探迪徐人杰》系列的经营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应当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的知名商品。
三名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北京电视台在购买《神断迪徐人杰》转播权时审查了相关授权文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裁定,钱、庆宇公司和阿克塞尔温公司仍需赔偿原告的损失。具体赔偿金额,法院认定三被告共同赔偿荣轩公司经济损失80万元及合理费用3万元;在中国电视新闻上发表公开声明澄清事实。
据悉,宣判后,原告和败诉的三名被告均提出上诉。
法院裁定迪·徐人杰侦探的版权属于电影电视公司
王丽娜
《神探迪·徐人杰》(上)的版权归属颇有争议。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发现该剧版权归荣轩公司所有。
荣轩公司声称,2006年,与一个外人签订合同,获得电视剧《武则天四大奇观》剧本的版权。2009年,钱秋艳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了《神探狄徐人杰》(下)的剧本版权。公司要求确认该剧的版权。
钱秋艳说,他创作了剧本《神探徐人杰》,并享有版权。电视剧《武则天四大奇迹》和《神探狄徐人杰》(第一部)是不同的作品。
本院认为,钱是受曾氏作坊委托创作剧本《狄徐人杰大侦探》(上篇),即《武则天四大奇观》,剧本版权归曾氏作坊所有。之后工作室转让了该剧版权,现已转让给荣轩公司,该剧版权归荣轩公司所有。
标题:[陇文化]《神断狄仁杰》被诉侵权 法院判其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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