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汤加丽诉前合伙人保健品上擅用肖像 一审获赔10万
本篇文章396字,读完约1分钟
签了代言协议,减肥保健品还是用他们的头像。人体艺术模特唐佳丽状告生产厂家北京美诺保健食品厂、总经销商北京宏日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刊登广告的两家报刊,要求赔偿。昨日获悉,昌平法院裁定唐佳丽获得10万元赔偿金。
唐佳丽投诉称,2008年10月代言协议到期后,生产商和经销商继续以她的形象在互联网、报纸和媒体上发布水果、茶叶和油性产品的广告。在广告中,她不仅使用了自己的照片和签名,还以自己的名义宣传了自己产品的减肥效果。她起诉两被告停止肖像侵权,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赔偿侵权损失50万元。
厂家辩称,自去年4月起就没有生产过抽油型瘦果茶,也没有发布过相关广告,而唐佳丽提交的抽油型瘦果茶是去年4月生产的。
法院认为,唐佳丽背书期限届满后,两被告未经唐佳丽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侵犯了唐佳丽的肖像权,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被告被判处立即停止肖像侵权,向唐佳丽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0万元。
标题:[陇文化]汤加丽诉前合伙人保健品上擅用肖像 一审获赔10万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甘肃经济信息网是一个为世界华人提供甘肃省本地信息资讯的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甘肃经济信息网的小编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