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设立纪念园是一种“看得见”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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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纪念花园是一种可见的尊重
3月3日,在2016省红十字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我省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取得新突破,同时设立甘肃省红十字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据《三月四日》)
器官捐献是指在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死亡后遗嘱执行人将身体的全部或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事业的行为,以及在没有表示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将身体的全部或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事业的行为。虽然对医疗和社会发展意义重大,但受传统伦理的影响,人们在情感上无法接受遗体和器官的捐赠,也没有社会氛围。可以看出,改变传统观念是捐献遗体和器官必须克服的第一个障碍。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在坚持传统观念的人的意识里,不可能一夜之间改变,不可能一夜之间所有人都接受遗体和器官的捐献。因此,需要同时筹集更多的资金,多方面努力和工作,以可见和有形的礼貌尊重遗体和器官的捐献者。
比如,它不仅是一种情感记忆,更是一种对权利的尊重。鼓励和倡导器官捐献是一种有益的探索。但这种看得见的尊重,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要用补贴、奖励等政策来表扬和鼓励遗体器官捐献,让人们清楚地看到政府是如何尊重遗体器官捐献的。同时,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全媒体,深入持久地宣传捐献遗体、器官的意义,广泛宣传报道遗体、器官的实际捐献情况。在社会行为上,要营造尊重遗体、器官捐献的积极氛围,让人们感受到捐献遗体、器官处处受到尊重。要细化创新具体服务,让遗体器官捐献渠道畅通,人性化服务为遗体器官捐献创造便利条件,让遗体器官捐献的每一个环节都体现尊重。
改变人们捐献遗体和器官的传统观念没有捷径可走。只有同时筹集更多的资金,共同努力,持之以恒,形成一个体系,让捐助者的礼貌和尊重看得见摸得着,坚持人们意识形态中的传统观念,才能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慢慢改变。当捐献遗体和器官不是不孝,而是大德善的观念深入人心时,自然会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孙卫国)
标题:[陇文化]设立纪念园是一种“看得见”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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