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邹恒甫式夸大其词”难过法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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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邹恒甫事件中不难看出,由于一场骂战,空的公共话语不再是原来的一边倒,媒体素养得到极大提高的网民也不会再被热门话题轻易带走。
20日上午,北京大学诉邹恒甫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宣判。法院认定邹恒甫系列微博侵犯了北大的名誉权,判决邹恒甫删除涉案微博,并在其微博主页上向北大道歉。此案始于两年前,当时邹恒甫在推特上称北京大学有很多荡妇,并指出北京大学校长同梦桃园餐厅的女服务员是否有正当关系。随后,北京大学和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邹恒甫告上海淀法院。昨天,邹恒甫本人表示,他将坚持自己的上诉权利。
事实上,不难发现,邹恒甫的失败并非出人意料。首先,邹原微博只说:北大院长看到漂亮的服务员在蒙桃园北大医疗室吃饭,一定要强奸。北大院长也不例外。其中,邹的批评对象只是一般的北大和北大校长,并不涉及具体的人或事。即使他说的是真的,也有偏袒的嫌疑。
更重要的是,没有准确有力的证据反驳邹自己的说法,即北大校长与餐厅服务员没有正当关系。从法院公布的判决书材料可以看出,邹恒甫列举的证据与本案没有直接关系。两年前,就连邹恒甫本人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也承认,夸大其词是我的策略。
两年前,《新京报》曾就此事发表评论,指出因为邹微博内容涉及北大名誉,实际上影响了北大名誉,邹有义务提供其来源或者至少提供更有针对性的调查线索。遗憾的是,邹至今仍未能向公众和法庭出示过硬的证据和线索,直至今日一审败诉。
自由既是权利也是责任,公开表达的自由应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基础。在接受空公众言论自由的同时,我们不能忘记我们的责任、法律和事实。知名经济学教授邹恒甫此前曾在北京大学工作。他的原话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与他的社会地位不无关系。不幸的是,邹滥用这种信任,甚至透支了学者的严肃社会地位。
然而,令人欣慰的是,在今天的空公共话语中,人们倾向于越来越理性地对待没有确凿证据的批评。就连北京大学前教授邹恒甫也以知情人的身份爆料给北京大学。在最初的一片哗然之后,许多网民在没有看到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并没有轻易接受这封信。前不久,时宇在路上实名举报也是因为爆料缺乏核心证据,舆论反应大多比较克制。
如今,空的公共话语不再是因为一场骂战而一边倒的地方,媒体素养大大提高的网民也不会再被热门话题轻易带走。客观理性的态度和详实的事实依据在空的话语中越来越有分量,基于此的表达是对舆论资源的最有效利用。
□颜曼(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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