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如何走出文艺作品“90%模仿复制”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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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解说员韩晓波
在前天举行的2011中国版权年会上,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刘斌杰表示,目前国内很多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力度不够,90%的作品都是模仿和抄袭。今后,国家将通过建立文化创意支持体系和基金,提高文学艺术作品的创新能力。比如,目前全国一年的文艺作品就有4300多部,但是知道并阅读的人并不多。原因是创新能力不强,这也是很多人喜欢看国外大片的原因,因为他们的创意和沟通能力都比我们强。刘斌杰也做了专门解释,说这个90%是指电影、电视、小说等领域的范围。
有了这个说法,我们可以想象,我们广大的文艺工作者会感到脸颊发烧。的确,如果把文艺作品延伸到电影、电视、小说等整个领域。,它们会包含大量粗制滥造的所谓作品,以巨大的分母和精细的产品作为分子,当然会很小。
缺乏原创动力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版权保护不力,导致原创作者的利益没有得到真正的实现。众所周知,艺术独创性是最难的创造性工作。在文化市场成熟的国家,版权保护一般授予50年以上。过了这个期限才能免费使用。最近几天,马未都为苏越感到愤愤不平,他说即使卡拉ok厅能为苏越演奏的一首歌付给作曲家一分钱,苏越也不会坐牢。这种说法是否真的成立,但不可否认的是,像《黄土高坡》、《血染风情》这样的歌曲,被认为是流行音乐中的好作品,已经赶上了流行音乐大发展的时期,但还是会遇到这种情况,更极端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作曲家石广南写的一系列流行歌曲,几乎零回报。作曲家本人透露,这首著名的敬酒歌在发表时只获得了15元的奖励!这15块钱比起后来每一个唱它的歌手所付的出场费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当然,缺乏原创动力的经济、政治、社会原因也越来越复杂,相互交织。如何解决问题,不妨以严格的版权保护为突破口。
文化创作盛世说起来容易,说起来难不难。我们可以看到,除了发达国家,即使在发展中国家,5000多万人口的语言文化群体也大多拥有相对发达的文化产业和有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中心。以电影为例,印度拥有全球最大的电影制作和销量,而埃及电影一度成为其第二大出口商品,开罗方言甚至获得了阿拉伯世界标准口音的地位。墨西哥、巴西、土耳其和前南斯拉夫都有自己有影响力的电影和电视中心,甚至非洲人口众多的尼日利亚也支持充满活力的电影业。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人的文化需求几乎是与生俱来的,并且高度认同自己的民族语言,所以好莱坞的强势之龙不应该被本土语言压倒。而且文化产业不同于高科技产业,因为不需要太强的资金支持和技术积累,门槛很低。说白了就是很草根。所有的基层都有超强的生存能力,给他们一点阳光,他们就会辉煌。
如何走出90%模仿复制的文化圈,除了依靠本土语言文化,依靠大众,加强政策扶持等。,我们还必须尊重艺术发展的规律,对作品持宽容的态度,允许它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不成熟,甚至允许模仿。模仿大师才是成熟的必由之路。前一年以来,国家大剧院又推出了一系列原创歌剧,包括《Xi石》、《山村女教师》、《赵氏孤儿》等。没想到,国内一家新闻周刊马上发表文章,把这个原创动作贴上大跃进的标签,说这个剧模仿普契尼,那个模仿古诺,哪个唱段像另一个等等,这样就泼了冷水。忍不住问那些狂魔:你们想要什么样的歌?你希望每部歌剧都是瓦格纳还是莫扎特?如果是这样写的,你会说它缺乏原创性,是抄袭、模仿、大杂烩;不是这么写的,有两种可能:如果用民族民间音乐的一些元素,你会说叫土渣,不知道怎么和国际接轨;如果你用的东西不是调性、节奏、反全传统的,你说是神经病,都是你的原因!这真的很像站着说话。对文化产业,要热情支持,不要带着一些嫉妒的心态给它泼冷水。
标题:[陇文化]如何走出文艺作品“90%模仿复制”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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