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新闻出版总署新官员:纸媒与网站应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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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数字时代,媒体向网络发展是必然趋势。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通过互联网浏览新闻,这给传统的纸质媒体带来了一些影响。然而,从长远来看,技术的发展必然会带来媒体格局的变化。未来肯定会是一种多元化的媒体格局,即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并存,相互竞争,相互支持。
目前,网站的发展越来越强大。相比之下,许多传统媒体面临困境。由于纸质媒体的编辑和印刷成本较高,而网络媒体可以通过转载新闻获得大量阅读,带来巨大的广告收入,而纸质媒体随着发行量的减少,广告收入越来越少。这是转型时期报业遇到的客观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处理好与网络媒体的关系。
在中国,网络媒体发展于20世纪90年代。当时报纸为了增加受众的阅读渠道,增强影响力,向网络媒体免费或低价提供新闻。而网络媒体在初期依靠报纸提供的大量信息,逐渐获得了更多的受众支持。随着互联网用户的增加,网络媒体越来越受欢迎,广告等业务也在不断兴起,并逐渐占据空传统媒体的空间。
于是,很多传统媒体开始抗议,不再愿意随意转载网络媒体创作的新闻作品。但由于网络媒体,尤其是一些大型门户网站,已经拥有了远超报纸发行量的受众,纸质媒体制作的新闻,通过在互联网上转载,可以大大增强其影响力。为此,很多纸媒陷入了矛盾之中:不上网,不转载,影响力会大大降低,这在现在的互联网时代几乎是不可能的;在互联网上,转载网络媒体的付费很低,报纸成了“人的婚姻”。我们说内容是所有媒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创新内容产品、提高内容质量需要成本。长期如此廉价地使用内容产品的运营模式,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我们认为,应该鼓励和支持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实现互利共赢。
一方面要强调网络版权的保护;另一方面,网络在使用其他作品时也应该保护版权。传统媒体向网络提供内容,但一开始在合作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平衡。在未来,一方面会丰富网络内容,另一方面也需要一段时间相互协商,以保证内容产品的生产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回报。就政府而言,互联网已经被纳入版权保护范围,尤其是最近的讨论,降低了版权保护的门槛。以前数额是2500元处罚,现在降为500元。
在网上转载新闻作品应该提高付费标准,但现在的问题是新闻作品版权的定义不够明确。新闻内容的归属不明确,新闻作品的著作权是否应该归属于报纸,一些新闻作品,比如一些新闻、纪实作品,与文学作品是不同的,对于著作权应该如何归属也没有统一的认识。
另外,新闻作品的价值如何衡量?现在一般都是以字数来计算,但这是不合理的。我觉得根据事件本身或者新闻的影响可能更科学一些。而且网络有很大的特殊性,影响力大的新闻给网站带来很高的点击率,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其收益,但与内容产品的制作者无关。所以在计算网络上新闻作品的价值时,要结合页面的广告量。
随着3g时代的到来,手机报将越来越受欢迎。新闻作品的著作权如果没有明确界定,会带来更多的争议。各专业之间是有分工的,所以电信部门不能直接制作新闻,只能转载各种传统媒体的新闻。门户网站也是如此,他们更愿意转载新闻,而不是自己制作,不仅成本高,而且不专业。所以要与传统媒体合理分割,新闻作品要以合理的价格从传统媒体购买。传统媒体也应该通过网络媒体增加影响力,从网络媒体中学习更多的信息,产生更多更好的新闻,实现双赢。
标题:[陇文化]新闻出版总署新官员:纸媒与网站应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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