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金山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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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平安乡有个村子叫自勉村。听起来清新时尚,其实是一两百年的老村名。据说乾隆年间,两兄弟带着妻儿逃离安南,开垦土地,养牛养猪,十几年间建了个地方定居。大哥死时,叫全家人勤快自强,故名此村。
到同治时,自勉村已经成为一个有数百户人家的大村庄。村里有大姓,也有小姓。姓方,姓区。方氏是安南的后裔,屈氏是从福建迁徙过来的外人。这两个姓氏的家庭大多以务农为生。方家种的是相连的大片土地,瞿家是后来者,在大片土地的边缘又种上了新的小块土地。最终,方氏和区氏开始通婚,方氏的女儿嫁给了区氏的儿子,区氏又娶了方氏的女儿。人成了公婆,财产开始混乱。渐渐地,姓和姓的区别有些模糊了。当然,这种暧昧只是暂时的暧昧。东西生下来就叫模糊,像刀刃。那是另一个故事。
自勉村头有一条小河,尽头是一个低坡,中间是一片低洼地。经过长时间的耕作,这片土地肥沃。天气好的话,农产品足够一个村的老幼生计。在干旱和洪水时期,经常发生贩卖儿童为奴的情况。
除了种地,津巴布韦村的人还做其他杂务,比如养猪种菜、刺绣、织布。一少部分被自己家吃了,大部分被拿到市场上卖了补贴家用。津巴布韦村几乎家家养猪养牛,但津巴布韦村只有一个屠夫,那就是乖阿爸方元昌。
方元昌三代都是屠夫。方德发摔奶了,还能在地上站稳,就光着身子蹲在地上看他阿爸?猪,白刀子进红刀子,一点都不怕。方元昌对村民夸口说:我能杀猪十里二十里,我的阿发以后能杀猪千里。方元昌的牛皮被吹成了右半边,那是千里之行的半边,而不是杀猪的半边,因为方元昌还没轮到他把刀做好就死了。
方元昌家一代比一代穷。在阿爸方元昌手里,还有几亩薄田。到了方源昌那一代,只能租几亩地种。交了房租,那块地里的收成就够全家吃半碗饭了。剩下的半碗是他杀猪杀牛赚来的。在他自己的村子里,杀了方氏一族只能赚一双半的水。杀了村里的人,杀了他村里不共享亲友的人,只能得到一两个便士。所以方源昌的半碗饭不能总是指望。要看天,看动物,看阴历。在很多个月里,更多的人结婚建房子,更多的动物被刀砍。
同治十年,连续两年大旱。村子入口处的河是干的,只有一滩泥。太阳一斜,就有深色的蚊蝇。鱼虾像云一样在沙滩上飞,却没有踪迹。我笑得像个等牛奶的孩子,等着下雨,但雨没有来。那两年不好,杀猪的人少。方元昌的生活越来越艰难。
同治十一年的一个圩日,是方源昌命运的转折点。
那天早上方元昌起了个大早,杀了一只养了一年多的猪。他想把猪养到年底,但他等不及了。他的锅很久没有沾过油了。不仅他等不及了,猪也等不及了。猪太瘦了,只剩下一副骨架。他杀了猪后,把猪头、猪尾、猪舌和猪留在水里,但他把猪的身体和腿卸下来,留在集市上出售。方院长想把猪肉卖了。当他回来的时候,他会带一些莲蓉蛋糕。方院长的小儿子还要处理善后事宜。酒买不起,蛋糕总给邻居弄几个。
离开家的时候,方源昌的老婆麦氏拿了些荷叶轻轻盖住猪肉,免得苍蝇一路咬来。我还在菩萨像前烧了一炷香,免得热得太快,连新鲜猪肉都受不了烈日。昌都走到门口,听见麦在身后嘟囔:“红毛他妈的六十大寿请吃酒,我的面纱全是虫子咬的洞。”。方元昌听出妻子想让他卖猪肉,带一块布回来。他心中燃起一团火,卸下肩上的杆子,朝女人挥去:
他家有金山游客。你家里有吗?有一天,我只知道人们吃什么,穿什么。
麦敖叫了一声,像布袋一样倒在地上。儿子方德发走过来抢过杆子。他把一个杵放在他的阿爸手里,这个杵既不轻也不重。方元昌还是有邪眉邪眼的,只是声音有些无力。当他拿起杆子走出来的时候,额头上都是汗。阿发是方院长的大儿子,刚刚九岁,身材不长,瘦瘦的一长条。话少的眼睛是固定的,当你看着人的时候,你可以看到一个洞。对于这个儿子,方院长莫名其妙地隐隐有些害怕。
方院长躲过了几只饿狗的纠缠,赤脚走在村里的沙泥小道上。他路过村口的小河时走了下来,因为他看到河滩的石缝里有一个小水池。他舀了一把,洗了把脸。水被他搅乱了,他的脸映在混沌的水中,眼睛和鼻子被水推来推去,一会在脸上,一会在脸外。他动了动嘴笑,但是太浓太重,动不了。额角被水浸湿,渐渐凉下来,心也清醒了。他知道他打麦的原因,不是因为面纱,而是因为红头发。
红毛是他的远房表妹。因为他的高鼻子和凹眼睛,有点像外国人,所以他得到了红毛的绰号,他的真名没有被很多人记住。小时候和红毛一起去池塘抓鱼捉虾,在地里摸泥鳅,在瓜地里偷别人的瓜菜。红毛虽然比他大几岁,却傻傻的。他一直是那个跟随他,听他摆布的人。就是这样一个人,几年前,嫁给了村里一户人家的女儿,家里有一个表哥在金山,红发就跟着在船上一头雾水。
村里有很多关于红发的传说。有人说红毛在深山密林淘金,那个地方的水是用木桶捞起来的。当毒药在阳光下晒干时,它就变成了金砂。还说前几年金山闹瘟疫的时候,红毛用厚布捂住嘴帮杨凡抬尸体,一个是大洋。还有说红发送粥去麻风病院,一碗粥有三个硬币。他们接过这些话,问他的奶奶,奶奶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只是一味的笑。一个村的人不知道红毛在金山干什么。但是大家都知道红发发了大财,每个月都给家里发银信。红头发的祖母收到了银信,她总是带着一种头重脚轻的口气说话。其他人可以忍受,但常远不能忍受。因为他对红毛了解透彻,他知道红毛拉完屎也擦不到屁股,也分不清偷瓜和熟瓜。
但洪茂成了富翁,却还在做着半碗饭的苦工。
那一天,方元昌眼巴巴地接过担子,踏上了赶集的道路。那时候他从没想过从这里转出来,他会变成一条完全没有想到的赛道。他作为屠夫的简单而贫穷的生活将在那天下午结束。而他的家人,也将和他一起,从卑微的泥尘中,瞬间爬上财富的巅峰。
方院长慢慢赶到镇上,才发现人流稀稀落落,一片荒芜。今天是一个大的集市日,通常是人们挤鞋踩鞋的日子。方元昌问了几个摊贩,才知道昨晚镇上的土匪被台风抢了一栋大房子,杀了两个人。今天早上官兵来视察,大家都吓坏了,都躲在家里不肯出门。
路已经开了,回不去了。方院长只好把担子搁在路边,静待运气。中午,他们卖了一双猪手和一块里脊。看着太阳高高地升到头顶,蝉在耳膜上钻了个洞,竹篮里的肉渐渐地变了颜色。方元昌捶胸顿足,一遍又一遍的骂自己的人生。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把这头猪腌了。至少全家几个月还能闻到油腥味。
就在他咒骂的时候,两个穿着短打的黑脸男人突然跑到街上,手里拿着一个包,神色慌张。他低声说:“兄弟,你帮我看好了,哪儿都别动,一两个小时后回来拿你自己的好处。”方元昌眼力不错,见过两人腰肢鼓鼓囊囊各有不同的武器。他的嘴很难开口,但他的身体只是颤抖,他看着那两个飞进狭窄小巷的人。他只觉得一股热气顺着大腿往下爬,过了很久才知道自己尿裤子了。
方元昌紧紧抱着一个沉重的包袱,一直守在路边,直到太阳渐渐落山,夜风渐起,赶集的人散在四周,那两个黑脸男人依然不见踪影。回头看着没人,忍不住拉开包袱一角,偷偷瞟了一眼。那一个眼神,一个黑眼睛,差点瘫在地上。
这是一个包装整齐的金元宝。
方元昌把行李扔进洗衣单,用猪肉盖紧,把帽子压到鼻尖,转身溜进一条小路上。
(摘自张玲的小说《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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