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文摘:社会分红,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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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1月举行的上海两会上,上海CPPCC委员邢璞提交了一份正式提案——《关于研究全国1000元分享财政收入高增长问题的提案》。这份报告再次唤起了人们对社会红利理想的向往。其实不仅仅是花式,是逐渐向我们走来的。面对近几年垄断国企的利润,舆论圈呼吁“全民分红”。现在,国企开始分红了吗?
社会红利理论最早是由197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在他1938年的著作《经济分析与政策导论》中提出的。根据这一理论,在某一地区,政府从投资于国有企业或社会化企业的资本和土地中获得利润。除了用于企业再投资的支出,另一部分可以作为“社会红利”分配给全体公民,以体现公民对企业或资源的“全民所有制”,并从这种关系中获得实际利益。
这个理论一经提出,就被誉为“一个合理而完美的想法”。第一个将这个想法付诸实践的地方是美国的阿拉斯加。阿拉斯加由于矿产资源丰富,政府的租金收入增长迅速。这个收入怎么用?1959年,有人提出了“社会红利”模型。经过23年的争论、讨论、立法准备和经济准备,这项议案在1982年实施,当时的平均股息是1,000元。到今年为止,阿拉斯加已经连续26年向公民发放社会红利,每年从几百美元到几千美元不等。阿拉斯加的成功不仅丰富和印证了社会红利理论,也使人们认识到社会红利理论是“事实发展的必然趋势”。随后,新加坡、英国等都迈出了社会红利的第一步,中国也出现了社会红利的萌芽。比如江苏省、浙江省每年给60岁以上只生女孩的父母支付一定的生活费。
当詹姆斯·米德提出这一理论时,主要原因是社会红利可以在经济萧条时期扩大消费,刺激经济增长。后来人们发现,社会红利不仅可以增加消费,而且有助于治愈当前福利国家的懒惰,是公民基本经济权利的体现和保障。问题是,社会红利离我们还有多远?
要搞清楚社会红利离我们有多远,就要一个一个搞清楚社会红利的前提条件。
第一,社会分红必须以“红”为基础。随着近年来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我国国库确实变得更加富裕,2007年达到5万亿元,但财政赤字率仍为1.1%。如果13亿人分红1000元,就能拿到1.3万亿,也就是说在现有基础上增加财政赤字比例20%以上。这也说明,目前中国的金融负担不起大规模的社会红利。
第二,社会红利必须以基本社会保障的改善为基础。不用说,我国公民的基本社会保障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特别是广大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看病贵、教育、住房等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国家财政首先要想办法解决全民的基本社会保障问题,然后再考虑社会分红。
第三,社会红利必须以健全的法律制度为基础。应该选择“成人分红模式”、“国家分红模式”还是“选择性国家分红模式”?哪些资产和收入应参与社会分红、国有企业分红和社会资产收益?社会分红是以财务为基础还是以分红基金为基础?社会分红是按照什么原则和程序发放的?.....这些问题需要一个从辩论到共识,从共识到立法的漫长过程。
虽然社会红利的理想是好的,但在中国要成为现实可能需要很长时间。但是国家社会分红可以逐步建立,有条件的可以在一些省份试点,国家也可以在一些领域尝试社会分红。
(摘自《国家商报》,200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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