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相关人士:“不能随便评选十大好书”属于误读
(崔伟)据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1月19日报道,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强对本地区开展出版推荐活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规范全国出版推荐活动。第二天《The Paper》转发这条消息的时候,又加了一个标题“你不能随便评选十大好书”,引起了一些独立书评人和图书文化媒体的困惑,认为个人推荐书籍和媒体运营的年度好书评选活动也在规范之列。业内相关人士对《北京青年报》表示,这应该是一种误读,来自媒体和媒体的评选推荐活动还是可以正常进行的,但“全国”、“中国”等称号不能随便封号。
据悉,主管部门之所以发出这一通知,是因为近年来“一些不合格单位随意开展全国性出版推荐活动,一些推荐活动不够科学,程序不够规范,推荐作品质量良莠不齐,社会影响不好”,通知明确指出:所谓“全国性出版推荐活动”,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和行业)开展的活动。
根据通知要求,此类全国性出版推荐活动必须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具有相应条件和资质的人民团体或协会组织,如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出版协会等全国性出版行业协会。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可以在本行业系统内开展国家出版推荐活动,新闻媒体等企事业单位仍可以以本单位名义开展出版推荐活动,但不享有国家名称。通知还强调:“任何新闻媒体、互联网网站、企事业单位不得以各种竞赛、评比、表彰等形式变相举办全国性出版推荐活动。”
另外,想开展全国出版推荐活动的,需要通过主管部门提前向中宣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主办单位名称和地址、推荐活动章程、实施细则。开展全国出版推荐活动的单位也要合理设置推荐活动数量,科学设置推荐范围和名额。除中央和国家机关出版职能部门外,各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开展一次全国推荐活动。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定期对全国出版推荐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据相关人士分析,每年年底和年初,都有频繁的推荐书单。可以说,这一次发布公告是对时代的回应。比如就在最近,几个网站先后举办了2015年十大好书评选、颁奖等活动,有的被命名为“中国好书评选”,应该没问题,有的被命名为“中国好书榜”,属于规范范围。根据通知,对管理混乱、问题突出、社会影响恶劣的出版推荐活动,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变更无效的,取消主办资格;对于未经授权不具备举办资格的全国性出版推荐活动,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不得进行宣传报道和内容链接。
至于什么是“管理混乱、问题突出、社会影响恶劣的出版推荐活动”,根据通知,应该有“趋利避害、媚俗”的倾向,尤其要注意“一切出版推荐活动都不允许推荐”。单位和个人收取注册费、参与费和任何形式的赞助”,活动应坚持“价值取向、专家意见、市场表现、公众信誉和质量标准相统一”的原则。通知强调,要加强相应媒体的舆论监督,及时揭露和批评全国出版推荐活动和推荐中的不正之风。
标题:[陇文化]相关人士:“不能随便评选十大好书”属于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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