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文学作品:乡村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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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媒体报道说,城里人养狗已经成了时尚,但是却造成了很多麻烦,以至于狂犬病害死了很多人,狗屎尿污染了环境,心里有些想法,很想说说。
在我的记忆里,养狗本来应该是乡下人和山里人的事;虽然“自古有之”,但对少数人来说是一件高雅的事情。至于成为时尚,狗大多是“煎熬”,以前偶尔听到过,但没有现在这么严重,让人义愤填膺。
乡下人和山里人养狗似乎很自然,不足以称之为乡下。"当狗在深巷里吠叫时,鸡对着桑树吠叫."这是典型的农村风光。
山村里的大多数人居住在分散的地方。虽然是同一个村子的,但是过了一个山弯,狗就被当成陌生人了。吠叫是有礼貌的。人如果行为怪异,张扬,就会奋起攻击。
据说咬人的狗往往不怎么叫,经常扑上去。如果他们抓到人,他们会狠狠地咬一口。狗也容易欺负别人。如果你突然蹲下,狗会四散逃跑,以为你在捡石头或拿其他武器;如果你鼓起勇气,停下来或放慢脚步,表现得好像什么都不怕,狗往往不敢上前,甚至会慢慢消失。这时候主人出来喝一两次,再用手指点一下,狗就安静的散开了。当你看到一只狗来了,你转身跑,狗就会获得力量,变得越来越凶猛。
我家也养了几只狗。据我记忆所及,是一个麻皮婊子,长得有点像狼。狗又肥又大,躺在门口,家人的安全有保障。远近老少都不敢靠近。但对于家庭来说,是听话的,温柔可爱的。我表哥的一条胳膊吃了胎毒,爷爷就要了偏方,说狗舌头能舔走胎毒。爷爷让姑姑每天煮小米粥,一勺一勺倒在表哥胳膊上有胎毒的地方给麻狗舔。马狗鲜红的舌头一遍一遍舔着,真的很有耐心,也很尽职。
70年代中期,我家养了一只小黄狗。这只狗聪明,善解人意,非常讨人喜欢。小黄狗不大,饭量小。你给它一整个馒头吃,是故意为难它。它会用两只前爪把馒头卷来卷去,同时还会从鼻孔里发出嗡嗡声和吱吱声,用眼睛可怜兮兮的给你一个求助的表情。这时候你把馒头撕了给它吃,它就咬一口,然后跳到你身上,轻轻吻你的手,舔你的脚踝。如果你从外面回来,小黄狗会高兴得又蹦又跳。如果你用手摸他的头,他会趴在地上滚几下让你开心。后来老鼠药进了农村,小黄狗含泪离开了狗的世界,口吐白沫。
我家最后一只狗只有一年的寿命。生于农历正月十月,后于农历二月十月失踪。它是一只公狗。秋天过后,它看起来像一只大狗。我家门前是一条新建的农村公路,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从这里经过,还得追别人。我命令三哥买一条铁链,绑起来。冬天过后更是银光闪闪,体质又肥又胖。那时候吃狗肉已经成了时尚,狗肉涨到三四十块一斤。结果人们经常听到XXX的狗被偷的消息。我家没引起警惕,一直以为谁能偷这么凶的狗!没想到,一天早上,狗不见了!有人跟我说,偷狗的人有一种药,狗吃了不能出声。偷狗贼可恶!
在今天的农村,人们使用大量的杀虫剂,老鼠没有灭绝,但是狗和猫的厄运已经来临。不管白天黑夜,人进村入户,不用把头四处戳,防止狗咬。没错:“村里没听见狗叫,但房子前后都很安静”。不知道陶谦先生重游新农村会写什么样的山水田园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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