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限广令”让观众看得舒服:好政策效果要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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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限播令”出台后,今年的开播剧让电视观众感觉特别舒服。电视剧没有商业广告,观众终于可以一口气享受看电视剧的体验。然而,在“有限播出令”之后,仍有一些电视台涉嫌“钻空子”。比如电视剧两集前长达5分钟的广告,增加到10分钟以上,在剧里插入了“新剧推荐”。加滚动字幕,剪掉片尾曲..."有限广播令,
关于电视剧,早在2009年广电总局61号令就规定,非黄金时段每集可以插播两次商业广告。2011年10月11日,广电总局新增“禁止在片头之后、故事开始之前、故事结束之后、电影结束之前插入任何广告”等内容。
广电总局的新规定被舆论称为“限制广播秩序”,赢得了广大公众特别是电视观众的掌声。「限制广播令」保障了市民的利益,令部分电视台承受暂时的经济压力。所以为了消化电视剧中间的商业广告,很多电视台开始改变播出模式,谨慎播放,打各种“边缘球”。
中国所有的电视台都是政府资助的,是大众传播的平台,这就决定了它们的功能是满足大众的文化需求。所以无论是新闻报道还是电视剧,都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但“效率第一”的目标在于个人,往往被解读为“利润第一”。导致个别电视台过度开发自身公共资源,使得大量娱乐节目占据黄金播出时间,甚至以牺牲电视节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为代价,在电视剧中大肆插播广告,严重影响了观众的观看体验,引起广大电视观众的不满。
2011年,视频网站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对传统电视台的电视剧播出业务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要分析其成功的秘诀,除了资本充足,更重要的是满足观众的观看需求:随时观看,立即节省,商业广告少。业内有人乐观预测,未来会有更多的广告流向自由度更高的视频网站。
事实上,电视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和市场运作并不矛盾。电视剧广告能给电视台带来效益。有了这些广告效益,电视台可以买到更多高质量的电视剧。公共文化服务和广告管理应该是一个双向推进的过程,“限制令”的出台正是让电视剧回归这样一种常态的原因。然而,如果一些电视台在新政面前继续玩“擦边球”,让期待中的公众失望,就会失去公众的信任,失去市场。
对于管理部门来说,政策导向很重要,好的政策才能产生持久的效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以堵塞各种可能的漏洞。这样,一个好的政策就不会成为容易被“对策”绕过的“马奇诺线”,而真正成为维护公共利益不可逾越的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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