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比老酒还浓的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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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怀旧,说到底就是一个人扎根的简单的人情、友情、亲情。如果底层没有情话,留恋就没有眷恋。袁从九沟十八岔的山村里大踏步地走出来,走进了更广阔的生活世界。
《牛在我面前》和《我的天堂》中,爷爷教我自己摸犁滚的塑造,让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的感情真挚感人;《沉默的雪》中父亲和母亲用艰苦的行动默默支持儿子上学的画面,深刻地描绘了作者从一个顽皮的孩子变成一个好学生的心路历程。《觅食笔记》和《与劳动同行》中师生之间的友谊温暖了人们的心灵,也让他们在贫困山区的简单交流中感到悲伤。正是在这一片又远又广的陇东天地里,作者青年时代捡羊粪蛋和麦穗的手脚,在他的“功课”中得到了磨练...没有这样刻苦、认真、长时间的训练,一个牧羊人的作者是很难拥有当代军人应有的云水心的,即使他日后有幸走出陇东山乡。
也许是因为我在文学生涯中泡了很久,看越来越长的书,常常觉得很累很累。不过看了二十多万字的《大江上下游》,一直很喜欢。从这个角度来看,洪军的文字蕴含着独特的魅力。
宋代欧阳修因为家境贫寒,所以用芦苇杆在沙上研究汉字。洪军第一次上学时,也找了一根树枝当笔,蹲在地上学汉字。在偏远落后的山村,笔墨是稀罕物。《生活》一文写道:“那里的人叫笔墨不是笔墨,是生活。”所以叫,小时候在老家关中听说的。把笔墨称为“生活”,农民白人对“生活”的理解,在他们的心里表现得很清楚:受过教育的人有资格过真正的生活,盲文盲是谈不上“生活”这个词的。这种单纯的向往和执着的文化追求,简直就是凝聚在农民心中的一块岩石,一块巨大的岩石。洪军的散文之所以通俗易懂,是因为他顽强地从这块巨石上站了起来,说他是从“石头”上站起来也无妨。“命”字,沉淀在陇东的风土人情中,不容忽视,因为它有着深刻的含义。
洪军是一个已经进入“人生”境界的人,这一点从书中的沈鹤源就可以看出。这个塬在唐代是皇家狩猎场。洪军作为一名服役20多年的军人,在南疆前线持枪发表了一篇又一篇的“精彩演讲”。但他在近百公顷的猎场上东冲西冲了一个多小时,多次射击失败。对于从靠近他的枪口飞走的美丽的野鸡,他是这样感叹的:“所有的美丽都是外在的,这一点大家都知道,但是有很多人是无法走出美丽的迷宫的。有很多人失去了身体,牺牲了灵魂,后悔当初。我就是其中之一,美是永恒的杀手。”也就是说,作者在猎场失踪后偶然获得的关于“美”这个词的历史哲学思想和见解,是人生珍贵而难得的“终极享受”,而《神河源》的文学之眼被洪军巧妙地、坚定地限制在纸上,成就了一部杰作。如果没有家乡人称之为“人生”的笔墨先行开路,如果反复磨练,洪军也写不出这样的文字。
就像牛羊消化了草再有奶,只有亲身经历反刍之后才会出现优秀的作品,所以“生活”影响生活,尤其是对于文学创作来说,重在“思考”二字,善于回忆、思考、咀嚼经历过的事情。由于写作的方式是“通过思考来做事”,久而久之,好的文章就会从写出来的那一端开始。洪军对思考很敏感,这绝不是一天的工作。我们可以在手札、1982年底、去达巴、走出达巴等军事题材中看到更加成熟的色彩,这使得这些篇章在今天的军事散文中也是一个可喜的收获。由此,我认为只要我们不懈努力,洪军散文创作的前景是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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