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文化]人大代表“突袭视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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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习惯于迎接工作检查和视察时,“北京计划规定NPC代表可以暗访政府机构”的消息无疑会引人注目。消息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9日听取和审议了《北京市人大代表视察办法(修订草案)》。根据这种方法,北京市人大代表在视察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时,可以不事先与被视察单位打招呼,就进行暗访和“突然袭击”,避免走形式、走形式,从而了解最真实的情况。
北京市人大代表可以通过“奇袭”的方式暗访,确实能让人眼前一亮,但不代表有什么新意。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视察权,1992年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实地视察”,可见代表视察的形式和自由早已由法律规定,北京的地方性法规只是更为详细地重申了。
那么,北京的相关立法真的如一些评论所说意义不大吗?我的观点是:意义重大!最起码把NPC代表多年来不热衷于“突击”检查的现状摆到桌面上来了,说明代议制的实施不容乐观——如果不是代议制实施不力,地方法规怎么可能强调这种权威性?我认为,思考代表们不积极行使暗访权的原因,有助于代表们今后积极行使暗访权。
谁影响了NPC代表的暗访权?通过仔细研究北京的修订草案,可以获得一些有用的发现。例如,修订草案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就检查中发现的紧急和重大问题,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的负责人。被采访方应当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给予必要的解释和答复。拒绝、阻碍代表依法进行检查,对批评、反映问题的代表进行威胁、报复的,依法处理。”
毫无疑问,这些规定仍然是代表法的重复,但却发人深省。首先,请注意条例中的文字。“可以”、“应该听”等表述缺乏法律的韧性,对双方的约束力有限;其次,全国人民都知道,中国NPC代表中官员的比例太高。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例,往年的官员代表往往占70%左右,以至于不久前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官员代表比例将控制在25%的消息,成了群众互相告状的大新闻。这么多官员都是人大代表,怎么能暗访自己,给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除了官方代表,明星代表和企业家也不在少数。这些NPC代表通常忙于自己的工作,很少有时间突击访问。此外,条例中还提到,对报复NPC代表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这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很少通过媒体看到NPC代表在监督过程中被打。
当然,NPC代表行使暗访权的负面因素并不仅限于上述分析。但改变这种状况的途径是完全一致的,即继续加强民主改革,增强NPC代表的人民性和代表性。在十七大闭幕的背景下,北京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措施具有现实意义。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保障NPC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NPC代表与人民的联系,提出在城乡按同等人口比例逐步实行NPC代表选举。”因此,让NPC人大代表“突击检查”成为常态是值得期待的。
(摘自《信息时报》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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